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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气象局:新建筑须过防雷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45 兰州晨报

  今年甘肃雷电击死4人本报讯(记者朱婕)10月24日,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甘肃省气象局发布了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4日起,新建建筑物防雷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应当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未经气象主管部门防雷设计审核许可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未经气象主管部门防雷竣工验收的工程,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据了解,1997 —2005年,我省雷电灾害共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造成人员伤亡

35人,其中死亡21人。今年我省共发生雷电灾害1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通知规定,对拒不接受防雷装置检测、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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