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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霍英东说的“给政府一个教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00 大河网-大河报

  香港著名爱国实业家、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本月28日晚因病在北京病逝,享年83岁。

  斯人已逝,风范长存。我想,这位被民间称为“红色资本家”的老人一生中最可宝贵的,不是传奇似的发家史,也不是香港10大富豪之一的显赫身份,而是他对公益和慈善事业的热忱。

  不过我认为,与霍老慷慨捐资于公益和慈善事业同等可贵的是,他敢于“给政府一个教训”的傲然风骨。上世纪80年代初,霍英东先生为修建广州洛溪大桥无偿捐款1700万元。按当时的工程预算,这笔款项即使不够建桥,也差不了多少。然而快20年后,人们忽然发现了大问题,番禺区政府一直在向过往的车辆收“买路钱”——过桥费,而且番禺区政府此时再也不提霍英东建桥捐款一事。

  霍英东先生得知真相后,愤怒地向报界表明,自己从没有拿过一分钱的过桥费,以后也不会拿,同时“要给政府一个教训”。围绕该事件,广东省人大代表对番禺区政府进行不依不饶的追究,并一笔一笔地给番禺区政府算工程账,算得番禺区政府相当狼狈。

  桥梁是城市基础设施,修桥本是政府分内之事,企业家帮政府出钱修桥不说,还要背长达20年的骂名。出现这种荒唐的事情,根本在于行政权力过于强大而不受约束,既不对捐赠者负责,也不对公众负责。当然,凭借霍英东先生的影响力,这次“教训政府”很快获得了圆满成功。但作为个案的成功,并不能掩盖中国慈善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不仅在善款管理上漏洞百出,而且让善款成为随意支配的唐僧肉,甚至让捐赠者蒙受不白之冤。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在分析中国富豪为何不热心慈善事业时,提出过“我想可能是因为这些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度还不够,很多企业家捐完钱后都不知道最终资金的去向”的看法。这种观点显然比简单指责中国富豪“为富不仁”更有理性。其实,且不说富豪,一个普通公民节衣缩食向希望工程捐款后,却在某一天得知希望工程款被贪污挪用的消息,难道不会愤怒吗?

  敢于“给政府一个教训”的霍老走了。但是,建立阳光捐赠机制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朱述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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