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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小伙求职愿“零”工资 单位想白占便宜都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6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杨明安)“我愿先工作,不要一分钱。老板说行我就留下,不行我就走人——”昨日,一名叫阿旺的小伙子致电智联招聘网,想以零工资就业的方式找到工作。

  阿旺今年22岁,家住黄陂。阿旺说,自己两年前出来打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非常郁闷。“我年轻,肯吃苦,只要能到一个单位先工作,我相信老板会选我。”

  阿旺说,物流、超市、仓储等行业是他求职的首选。

  智联招聘是我国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商,智联招聘网站也是武汉求职者浏览最多的网站。昨日,该网站《劳动法》专家及市劳动部门提醒,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此,零工资就业是违法行为。求职者进入用人单位后就成为劳动者,若单位仍以“实习”等名义不依法付酬,就是违法行为。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提供,用人单位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接受。

  ■《百姓问政》特别提醒

  明晨—“对话”市国税局

  明日上午7:15—8:00,本报《百姓问政》携手市纠风办、武汉电台《行风连线》直播节目(AM873、FMA93.6),对话武汉市国税局。

  您可拨85799905、85796022、85774682三部电话参与。

  本报《百姓问政》专线电话同时开通。电话:13986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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