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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洒水车相撞引出赔偿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23 南方日报

  在深圳打工的唐林到广州探望同学时发生不幸

  与洒水车相撞引出赔偿话题

  “交强险”交接期:同样交通意外,不一样的赔偿

  社会观察

  本报记者童学群实习生孔惠婷撰文摄影

  事件缘起

  9月20日凌晨零时15分左右,20岁的唐林驾驶摩托车在海珠区新光快速路与广州市雅颖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一辆洒水车相撞,唐林重伤被送往附近的解放军421医院治疗。治疗所需费用远远超出了唐林的经济能力,脱离生命危险后,医院只能为他采取保守治疗。唐林的亲友仍在为筹集医疗费用四处奔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广州市雅颖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为洒水车购买的是以前的商业险,唐林只能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根据情况看是否能获得赔偿以及赔偿多少。

  事故

  驾驶摩托与洒水车相撞

  伤者颅脑出血左手骨折

  记者于9月27日上午8时30分来到唐林住院治疗的解放军421医院,躺在病床上的唐林面色苍白,前额缝了十多针,右眼血红,眼球鼓胀突出,右眼眼袋皮下出血明显,右手不能活动。唐林的主治医生汪医生告诉记者,唐林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时,十分危险,几个小时后医院就为他做了血肿清除手术,目前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他至少还要再做一个手术。

  唐林讲话显得很艰难,他几乎无法回忆起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他只记得当时开着摩托车赶回东圃住处。经过新光快速路时,与前面的洒水车相撞,昏迷后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唐林的同学雷小兵正好也在病房探望唐林。他告诉记者,20日凌晨2时他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到医院,当时的唐林让他感到十分恐怖,头部肿得老高,眼球鼓起,胳膊更是血肉模糊。雷小兵告诉记者,唐林本在深圳打工,9月15日从深圳到广州看同学,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不幸。雷小兵多次与车方交涉,车主谢先生直接向医院垫付了8000元的医疗费,并表示要等海珠区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才按规定赔偿。

  身世

  父亲早逝家境艰难

  飞来横祸雪上加霜

  正在深圳打工的唐林母亲封菊香获悉儿子发生车祸后立即从深圳赶来医院照料。封菊香虽只有42岁,但显得十分苍老。封菊香告诉记者,他们是湖南人,唐林12岁的时候,唐林的父亲就病逝了,唐林还有一个妹妹,母子三人相依为命。但是一个农村家庭没有了男人,生活十分艰难,她本人只得到深圳的建筑工地打工,给工人做饭。唐林读完中学后为了减轻妈妈的负担也到妈妈打工的建筑工地帮忙。她说母子两人打工收入微薄,想不到唐林出了这么大的事。虽然四处筹措了1万多元的费用,加上车主垫付的费用,但仍然无法满足治疗所需。

  说起唐林的病情,封菊香落了泪,她告诉记者,唐林的伤口恢复得很慢,有时候伤口痛得他无法入睡。封菊香为了照顾他,也休息不了。

  421医院神经外科主任黄传平向记者介绍,唐林被送到医院后,检查发现他不但颅脑出血,而且右额骨骨折、左手肘关节粉碎性骨折、双肺挫裂伤、并有气胸、肝脏、脾脏及右肾挫伤肝脏包膜下积血。当时的情况很严重,目前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继续治疗。由于病人医药费不足,目前医院只能采取保守治疗。

  洒水车车主

  垫付8000元出于人道

  有责任认定书才赔偿

  记者向洒水车车主谢先生了解情况,谢先生表示垫付8000元的医药费是纯粹出于人道,而赔偿要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才进行,“只要责任认定书出来了,要赔多少我们都会赔。如果现在垫太多,责任书出来后不是我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赔给我们,那我们不是亏了?”他说。

  谢先生介绍,洒水车是挂靠到广州市雅颖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洒水车是他自己掏钱买的,买的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谢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保险单,保单显示投保人是广州市雅颖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期限从2006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29日。

  谢先生向记者解释了在这个时间买保险的原因,他说,从7月1日起,国家规定要强制买交强险,但如果在7月1日之前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就可以先不买交强险,等第三者责任险过期后再买。谢先生说:“买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低保额又高,例如公司买这个第三者责任险,保费才880元,最多可以赔10万元。假如买交强险,得交2000多元,最多只可赔6万元。而且第三者责任险是按责任来赔偿,交强险是按‘无责赔付’原则,当然是买第三者责任险对自己有利。”

  保险公司

  不少车主“搭末班车”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记者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查询,工作人员表示该事故目前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还没有进入理赔程序。

  为该洒水车办理保险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的经办人黄女士介绍,如果客户只是购买了第三者险,出车祸后,客户一般情况下要先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最后向保险公司提交伤者的病历、医院用药清单、发票、交警责任认定书等材料,保险公司经审核后才会在限额内赔付。如果客户买的是交强险,出车祸后,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伤者的医药费,前提是客户提出申请和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

  黄女士说,由于交强险的保费一般比第三者险的保费高,而赔付的金额也比第三者险低,所以很多车主赶在7月1日之前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像出事的洒水车购买第三者险一年的保费只需880元,保额有10万元。而购买交强险一年保费要2430元,而每次事故最高保额只有6万元,而且保险公司只支付80%。车主当然会选择钱交得少、赔得多的第三者险,这对车主也更为有利。

  思考

  “交强险”交接期的无奈

  伤者赔偿就是不一样

  有行内人士说,如果从伤者的角度看,交强险似乎更能保障伤者的利益。但既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今年7月1日前已投保了第三者险的车主在第三者险到期前,可以暂时不投保交强险,这样,从现在到明年7月1日之前这段时间就必然会出现同样性质的交通事故,而当事人获得的赔偿却不一样的情况。而且如果伤者是被未投保交强险车撞伤,伤势较重,本身经济比较困难,保险公司也不会先垫付医药费。

  黄女士介绍,车主购买第三者险的另一个原因是第三者险采用有责赔付原则,即保险公司只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采用无责赔付原则,即机动车不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须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赔偿限额是,如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有责任是8000元。

  图:

  病床上的唐林。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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