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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遭错押292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24 南方新闻网

  法院副院长遭错押292天

  被控为“黑社会保护伞”,洗冤后发现仍被当做反面典型编进教材

  本报讯据《成都晚报》报道湖南涟源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谭世斌,2001年在任时,因被认定为当时湖南最大黑社会团伙案的“黑保护伞”,遭错误关押292天,此后无罪释放,

沉冤得雪。但谭世斌却没能回到原来的岗位,甚至还被某省公安机关当做“黑社会保护伞”的典型编进教材。

  自请回避纠纷却被否决

  2001年4月19日,由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督办的“三湘第一涉黑大案”(又称“4·19大案”)在湖南涟源市侦破。2002年9月16日,该案在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谭和平为首的57名涉黑涉恶犯罪成员被控有罪。

  据了解,因受此案牵连,涟源市众多官员落马,时任涟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谭世斌也被控为该团伙的“黑保护伞”。

  谭世斌说:“我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团伙中的刘小平是我的远房亲戚。”据了解,在“4·19大案”案发前,涟源市法院因拍卖一家破产的工厂与该团伙成员刘小平发生纠纷。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让谭世斌主持调解,谭请求回避,但未获批准。该院一位时任副院长证实,“谭世斌本人起码请辞过4次,坚决要求回避。”谭世斌只好找亲戚刘小平做工作,了解了这桩拍卖纠纷。但正是这起拍卖纠纷,几乎将谭世斌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羁押292天后“取保候审”

  2001年4月,以谭和平、刘小平等为首的“4·19大案”案发。2001年10月12日,谭世斌因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10月26日被逮捕,被羁押292天后才被“取保候审”。

  2002年5月16日,谭世斌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双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时,法庭的情况几乎是一边倒,公诉方不仅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就连基本的事实都没有搞清楚。”该院一名参加旁听庭审的法官说,“当天的公诉方非常被动。”2004年1月2日,双峰县人民法院认定,谭世斌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成了公安机关反面典型

  谭世斌被判无罪后,涟源市人民法院按政策给他补发、恢复了工资待遇,谭世斌也于2004年8月1日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拿到了1.6万余元国家赔偿金。几经磨难的谭世斌开始了自己痛苦的等待,等待恢复名誉,等待组织的说法。“我想继续回到法院原来的岗位工作。”

  直至目前,这仍是谭世斌一个梦想。谭世斌说,“那些负面的东西影响太大了。只要一打开互联网,关于谭世斌是黑社会保护伞的新闻还是很多。”他甚至发现,在他平反后,某省公安厅还把他作为“黑社会保护伞”的典型,编进了交流教材。谭世斌表示,“为了法律的尊严和自己的人格,这些严重侵犯我名誉权的官司我还必须打。”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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