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草案有望明年二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53 沈阳网-沈阳今报

  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在上海透露,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而国务院也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王胜明曾先后参加过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商业银行法、律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物权法(草案)等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他透露,目前反垄断法正在修改过程之中,充分听取了包括国企、外企等各方意见。

  在西方国家,反垄断法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在美国,它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更是被尊为“经济宪法”,在日本则是“经济法的核心”。

  早在1994年,我国便已将《反垄断法》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由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起草。但因各种原因,迟迟没能出台。

  有分析认为,反垄断法难产的原因众多,包括行政性垄断、部门利益难以协调等。

  今年6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并在6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进行了首次审议。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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