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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同流合污 民进党“集体人格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0:38 中国台湾网

  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人称陈水扁患了“人格自杀症”,把自己从台湾政党轮替成功的第一人,变成被检察官认定“总统”夫妇共犯贪污的第一人;从顶着“台湾之子”光环的云端,堕落到被民众怒骂为骗子、贪污犯的泥沼。“人格自杀症”应是今日台湾政坛最堕落、最悲哀的一个印记,如今却像是恶性传染病一般,由陈水扁身上蔓延到整个民进党之内。

  陈水扁“人格自杀”的过程,有目共睹。不但被“公务机要费”起诉书的内容充分揭露,就在这几天的“一百三十二万元钻戒哪里去了”的五度变更的说词中,陈水扁又让民众见识到,一个政客如何因“谎言圆不了谎言”而断送了自己的人格。

  前天民进党“中执会”讨论陈水扁涉贪污案,正是“钻戒失踪记”离奇程度到达最高峰的时刻,任一稍有羞耻心者在此一情境中都会困窘得无以复加,民进党中执会却作出“不挺扁者,就要停权”的结论。

  舆论大哗,纷纷追问:“从什么时候开始,民进党变得可以容许贪污,却不容许党员自由发言?”事实上,尚不待媒体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当天踏出民进党“中执会”场的诸多民进党公职人员,或仓惶或无奈,不能开口、不愿开口、不敢开口的景象,不但显示民进党清廉自许的形象已毁,而且,由于被陈水扁的“人格自杀症”所感染,这个党将因“集体人格自杀”而死。

  民进党内不是没有人试着抵挡这个恶性疾病。“立委”林岱桦、郑运鹏等人坚持表达自己的良知意见,结果落得必须承担“众议独排”、“他们要丢鸡蛋就站着让他们丢”的后果。林浊水、李文忠等人亦成党内挞伐对象。民进党内不允许有人自清,不允许有人不肯同流合污,不允许有人“众人皆病我独醒”。

  也有台前的政治人物,或基于个人的权力自信,或出于利益盘算,也曾试着与此“扁式恶疾”保持距离。苏贞昌说“如果是我涉案就下台”,并借着批赵建铭、批扁“身边的人”,强调自己也有高道德标准。谢长廷说“不支持倒扁,却也不反对罢免”,又说自己和陈水扁不同,所以从“阁揆”位子上下台。他们想要在民众面前挽救自己“不是完全没有礼义廉耻”的形象,却也企图在陈水扁仍大权掌控的民进党内保留最后一点回旋的余地。但如此欲拒还迎,欲说还羞,怎么可能不元气大伤?

  还有像陈菊那样的人,本来不是没有前半生辛苦建立的声誉,如今为了选战考虑而在真相之前蒙上眼睛捂上耳朵;像林义雄那样的人,以道德形象享有至高的民间敬重和影响力,如今眼看着民进党的沦丧却不发一言;像“总统”府官员李南阳和刘世芳那样的人,不会没有过个人的生涯抱负和责任期许吧?却为了钻戒案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谎说到自己都支支吾吾的地步时,难道没想过夜半清明将如何自处?这些人,或许无胆抵挡、或许无心抵挡、或许无力抵挡“集体人格自杀症”的感染,一步一步走到把个人理念尽皆毁弃的境地,是可怜还是可恶?更何况,如今更有许多民进党人以“人格自杀”为烈士,以“人格自杀”为“爱台湾”!

  很多民众如今已觉悟:法律有力所未逮之处,政治的污浊亦非一日就可使水清。但老百姓在此乱世中也不必绝望,所谓“人民的声音”,在民主制度中仍可借选票发挥力量。台湾群众上过街头,在野党试过罢免,检察官用过司法起诉的途径,每一种机制在其有限的范围内发挥制衡的力量;至今虽未能尽全功制裁此一贪污者,但其贪腐的标记已经烙印上去,最后还有选票可表达民众的力量。民进党至今仍未觉悟集体感染“人格自杀症”的后果吗?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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