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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举报湖北贪官刘志祥遭报复 奖励难兑现(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0:59 中国新闻网

  胜利与遗憾

  汪汉林寄给中央的举报信汇集到了国家信访局。与此同时,曾对汪汉林有过支持的几位武汉市人大代表及新华社湖北分社的一位同志,将他举报的问题发了内参。

  这次举报,终于引起了中纪委的高度关注。2003年11月,湖北省公安厅重案处杨处

长找到了汪汉林。此时,他还躲在武汉郊区东西湖一个亲戚家中。

  在随后的一年时间里,汪汉林配合重案组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2005年1月5日,湖北省公安厅决定收网。当天上午,刘志祥被“双规”。随后,公安部门共出动13辆警车、60名警察,分组抓捕了包括潘莉在内的数名涉嫌刘志祥腐败案的汉口火车站人员。

  当天中午,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尚武给汪汉林打来电话,感谢汪在调查和抓捕贪官刘志祥期间所做出的贡献。

  汪汉林迎来了辉煌又苦涩的胜利。在见证胜利的时刻,他作为历时近5年的举报人却遭到了难以启齿的尴尬。

  2006年3月15日,即在开庭审判刘志祥的前一天,汪汉林自费风尘仆仆赶到宜昌,想争取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一张旁听证却未能如愿。

  16日上午9时开庭前,宜昌市中院戒备森严,保安措施非同于往常任何一次庭审。汪汉林在法院门前为领不到旁听证与宜昌中院发生激烈争执。他愤慨地说:“我是被刘志祥毒打的受害人,又是刘志祥一案的举报人,是源头,没有我们群众举报,你们法院无案可审!”

  为了举报刘志祥,5年来汪汉林两次进京、六上郑州、三到宜昌,几次遭到毒打。为了躲避刘志祥势力的暗害,连续5次搬家。在种种压力之下,他负责地进行了大量调查、走访,书写、打字、复印了几大箱举报材料,交给了中央、地方及铁路系统20多个部门及40多位党政领导干部。

  “我的举报是翔实而负责的,对巨贪刘志祥的宣判内容证明了我没有臆造、诽谤和夸大其词。刘志祥被宣判后,共计5000多万元赃款被追缴进了国库,而我却被遗忘在角落里,宣判后半年来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过问过我一句。如果都像我这样遭到冷冰冰的对待,以至于连开庭旁听的资格都没有,今后还有谁愿意举报贪官呢?”

  时隔半年,汪汉林再次走上了上访之路,不过这次,他是在为自己的举报成果争取回报:

  “我在此郑重地向有关部门请求,根据我对刘志祥一案的举报成果和我的实际生活困难,请有关部门依据政策对我做出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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