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马英九陷特别费风波专题 > 正文

马英九恐遭认定侵占律师团拟采双轨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9:0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方侦办特别费,国民党人士透露,检方很可能认定马英九“侵占公款”,律师团已帮马英九拟出两大辩护策略:马没犯意,捐款超过8年特别费总额;入账特别费并未规定“首长”要记账、缴回,有违信赖保护原则。

  检方锁定马英九无单据入账的特别费流向追查,以及已将马当成被告,都是极度不利的讯息。但国民党乐观认为,律师团拟出的两大策略,至少可以证明马英九没有侵吞公款
的动机与意图;而且如果马英九有事,绿营“天王”以降全台湾6000多位“首长”都有事,兹事体大,检方不会不察。

  据了解,律师团研拟的策略,第一就是马英九未有“侵占公款”的事实。律师团汇整马英九账户资料,显示马每月将账户款项多数汇入妻子周美青账户内,近八年来周美青经常代马捐赠给公益团体,至少捐给一百个以上公益社团及私人。

  到8月底为止,捐款总额达5731.4067万元;而汇入马英九账户的特别费,共1547.8386万元,捐款远超过特别费。律师团据此强调,马并无侵占公款(贪污)的意图与事实。

  第二个策略,就是证明马英九是“依法”处理特别费。“如果因为特别费定位不明、法令规定不清,就认定马有贪污,不符法理原则。”律师团将举出主计、

审计单位的“特别费法规”,均未要求“首长”针对领据入账的特别费,要记账并缴回,可合理视为该款项一经领出之后,就等同结算完毕;如今却要“首长”提出账目,证明自己8年来每一笔钱的用途,有违公务人员“信赖保护原则”。

  “蓝委”周守训26日透露,曾和多位检察官朋友一同吃饭,席间高达八成的检察官表示“就法论法”,很可能以“侵占公款罪”起诉马,他27日会特别请马英九注意此事,做好相关因应措施。

  《厦门日报》供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