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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千牵引费质疑:揭开天价清障费的“合理”面具(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38 新华网

   以市场之名,行垄断之实?

  从上面两个事例,很明显就看出问题,而最大的猫腻可能还是在起吊施救这个部分。李先生的事故卡车,原先这块的要价是事故起吊费4000元加上事故的卷吊费1500,总共5500元,后来经过还价,就不明不白付了3500元,而根据“明码标价”,这个价格应是1500元。

  姚女士的事故施救清障账单就更荒唐,同样是起吊的费用,姚女士支付了5000元,而姚女士的商务车几乎比李先生的卡车轻一半。

  那么,这貌似明码定价、公开透明的施救费用定价到底有没有谱?这些明目张胆的乱收费到底有没有人管?

  据了解,目前对牵引清障收费的管理,物价部门只是根据不同车型对牵引费做了最高限价,至于吊机、切割、施救等其他项目的收费由各单位自定,不需物价部门审批,只要上报做个备案即可。

  在李先生和姚女士收到的账单中,实行政府限价的牵引费都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而且只占全部费用的很小部分,而自由定价的起吊费才是整个清障费的大头,竟高达四五千元。“合规”的区区几百元根本左右不了动辄数千的清障乱收费。

  不难看出,牵引清障企业在清障费的算法中,为了规避相关规定,耍了一些不甚高明的手段。但在这种貌似政府定价、不容置疑的外衣下,这种明明白白的乱收费手段还横行无阻。

  上海的一位车主忻先生说:“一想到牵引公司、车辆拯救公司,一般老百姓肯定会想到是不是政府的事业单位或是由政府背景的公共服务企业,他们应该以服务为主,价格也应该是政府统一定价,根本不会想到这些企业会乱收费,也不敢对价格有异议,何况出了事故,一般都是警察叫他们来的……”

  “这种牵引清障行业本来就是垄断的特殊行业,根本没什么市场竞争,所以市场定价本来就是胡说八道,难道随随便便买几辆清障车就能开拯救公司么?这种特殊背景不是垄断是什么?”正在华东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成先生质疑更加激烈。

  而对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也受到了相关经济专家的质疑:备案制的定价原则适用于消费者可自由选择卖家的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卖家如果定价过高很快就会失去市场。但是,牵引清障行业并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为了尽快恢复交通,事故抛锚车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撤离现场,牵引车通常是强制指派的,事故驾驶员并不能自主选择。这样一个相对垄断的行业用完全的市场经济价格方案来调控显然是不适合的。

  “这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垄断行为,再简单不过了,他们所谓的市场化完全是骗人的幌子,这样的乱收费行为根本就不合法!”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张梓太说。

  《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种类,其中包括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等。

  那么根据这一条目,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牵引、清障费用理应包括在内,而在相关的行政规章中规定了牵引费的最高限价,对与之牵连的其他清障费用的规制明显缺失,给了一些企业打“擦边球”的机会,这也是原本极其荒唐的“天价清障费”算法得以合法面目出现的原因所在:“天价牵引费”招摇过市,管理部门疏失难辞其咎。

  

6千牵引费质疑:揭开天价清障费的“合理”面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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