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代表:物权法若通过将保障港人内地置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58 中国新闻网

  

港区人大代表:物权法若通过将保障港人内地置业

  人大、政协座谈会15日举行,盛华仁出席并致辞。他表示,有信心《物权法》可获通过。(香港文汇报图)

  中新网1月16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辉15日在深圳会见港澳地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两项即将于三月北京两会审议的重要法例听取意见。多名港区人大代表指出,倘有关法案被通过,港人可得到更佳的保障,而更清晰的条文将鼓励港人返内地置业。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盛华仁会后表示,内地稍后审议的《物权法》受到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支持,相信可以获得通过。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表示,倘《物权法》议案获得通过,对港人日后到内地投资及购买物业,将有更大的保障。

  叶国谦表示,现在内地物业在购入70年后需交还予政府,然而在有关法案经修订后,业主在签订年期结束后,可向政府补地价并继续拥有物业,最终可归私有财产,而非国家所有。

  另一港区人大代表黄国健指出,有关法案的提出令港人于内地置地得到保障。他认为法例可令产权的拥有者更为清晰,“并非各有各讲”。他形容,《物权法》的订定,可令物权拥有者日后就物业作出抵押、转让或租借时“有法可循”,同时让物权拥有人自行处理有关产权的问题。

  黄国健明言,港区人大代表在大方向上支持有关法例,但由于这法例与香港现有的产权法有不同之处,多名代表在座谈会上曾就条文的技术性问题、法案的解释上提出质询。

  同为港区人代的梁刘柔芬表示,法例如获通过,对在内地投资置业的港人,有较大保障,可以向政府补地价后,拥有永久产权。由于法案在具体细节上仍有讨论空间,据悉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将于春节前来港,与各港区人大代表商讨。

  全国政协委员、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也表示,法例的订立对国家长远的发展是好事。他认为,即使内地订定《物权法》,楼市供应没有失衡问题,楼价也不会出现急升现象。他又说,这反映国家健康的发展,因为解决问题需根据更清晰的法律。郑家纯明言,倘到内地投资得到愈大的保障,其信心也会愈大。

  卫生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也在港澳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会上回顾过去一年情况及简介今年工作,除盛华仁外,卫生部部长高强、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李昌鉴、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香港及澳门中联办主任高祀仁和白志健、约40名港澳地区人大代表,以及130多名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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