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日周:干部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感想(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51 国际在线

  3.一职多考,差额上会。市委常委会由市委组织部通过基层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和考核,确定得优秀的前5名进入名单,这是“一职多考”,组织部门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这是“差额上会”。

  4.民主票决,两额推荐。常委会通过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差额表决,提名其中得票数最高的两人为市委全委会的候选人,即“常委会民主”——通过差额票决实现了党内民主的最后一道程序。

  5.差额上会(市委全委会),票决集中。将两名候选人提交全委会,通过无记名表决,得票数最高者正式当选,即“全委会集中”——由全委会差额票决实现集中的程序。这就防止一个人的传统的集中,也改变了在同一个班子中完成民主和集中的两个程序,完善为一个组织民主,另一个组织的集中。

  6.组织推荐,人大把关。党组织推荐干部不是迫使人大代表服从,使代表票服心不服。而是要靠自己的模范工作推荐好干部,让人大代表心服口服地拥护党的推荐。如果确实组织的推荐有出入,人大没有通过,也不能说盛气凌人的话。

  其他市没有这么做,只按传统的办法做。在我任职时听说有一位市委书记研究干部时是“四步曲”:第一步,对分管干部的副书记说:记!第二步,在常委会上对组织部长说:念!第三步,在会议结束时说:过!第四步,在市委秘书长送来的任命文件上写:发。当然,这种带有演绎的笑话不可全信,但也反映出干部体制不改是不行的。

  从亲身经历想起

  断断续续的二十多年实践,思考了几个问题:

  第一,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首先,必须坚决纠正认为民主集中制是“班子成员民主+班长集中=民主集中制”的带有普遍性的体制性的错误理解,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二是必须回归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并要规定扩大党内民主的范围和增加人民民主的具体内容;还要把民主和集中两个不同的范围都实行差额票决。

  第二,要坚持和完善党管干部的原则,但要纠正把党代表人民管干部变成了党代替人民管干部的体制性错误倾向,而要把党代表人民管干部完善为党带领人民管干部。在扩大民主的进程中,更要加强党管干部的作用。比如在竞选中,为了防止有碍于党的宗旨的“海选”或“文革”大民主式的倾向,2000年中共长治市委开展干部体制改革的探索。为了防止曾经在省、市、县出现的不正当拉票的现象,市委明确提出了下列要求:首先,提倡组织安排公开竞票。一是组织安排公开参选人的各种资料和本人要求公开的各种资料;二是公开组织推荐资料;三是公开他人推荐和毛遂自荐材料;四是组织安排参选人的竞选演说;五是组织根据党内外单位、个人要求安排参选人与之公开对话。其次,反对违背党的宗旨的个人活动。一是反对私人打电话求票;二是反对私人登门要票;三是反对私人送礼贿票;四是反对私人组织竞选班子串票;五是反对私人联系演说争票;六是反对私人散材料拉票;七是反对以组织的名义强行劝说参选人退出选举。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