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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律师叫板养路费入选全国十大公益诉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0:30 常州日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获悉,我市达文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章祥兵诉公路管理处征收养路费违法一案入选全国“2006十大影响性公益诉讼”。这次,全国律师协会从近百起公益诉讼中评出的“十大”,涉及财政、工商、交通等政府部门及银行、互联网运营商等实力单位,社会影响巨大。 去年9月1日,章祥兵向天宁法院起诉称,1999年10月修正的《公路法》明确取消了对车辆所有人征收公路养路费,但常州市公路管理处仍向他征收了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的养路费1560元,是违法征收。一审败诉后他提起上诉,12月6日,市中院终审判决,再次驳回他的起诉。 这场官司给章祥兵带来的评论褒贬不一,有人赞他“敢说话”、“代表民意”,也有人直指其是“炒作”、“刁民”。对此,章祥兵笑着说,这些议论在打官司之前就已经想到,但他始终坚持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今后,他还会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多做这类“傻事”。 据了解,入选的十大公益诉讼中,除福建上杭丘建东状告邮政局多收特快专递费用因邮政局主动下调费用,原告撤诉外,其余均告败诉、不予受理或正在上诉。但是,判决结果的不利,显然无法抹去公益诉讼代表的民意的影响力:去年12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郝劲松起诉铁道部春运涨价违法遭败诉,但1月10日,铁道部宣布今年铁路春运各类旅客列车一律不涨价,今后也不再上浮;去年11月6日,广东肇庆端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业主要求退燃气初装费的诉请,然而,1月12日,广东省物价局率先在全国叫停收取燃气初装费;去年11月14日,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违法认证被驳回,但紧接着,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联合叫停了全国牙防组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活动。 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个别人提起的公益诉讼,代表了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代表了一种民意的呼声。目前,社会上仍有不少潜规则,垄断部门的特殊利益也常常可见,通过诉讼,一些问题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讨论并解决,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好方法,同时,公益诉讼也是有效的普法教育,有利于增强社会法制意识、建立和谐社会。(芮伟芬) 链接: 其余九件入选的公益诉讼 湖南常宁市民蒋时林以普通纳税人身份状告常宁市财政局违法购车;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状告卫生部有关全国牙防组进行违法认证;福建上杭丘建东状告邮政局多收特快专递费用;上海市民邓维捷状告中国银联收取跨行查询手续费;江苏省高淳县民政局为无名流浪人员维权;“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状告雅虎、中搜等互联网运营公司;北京市民状告工商银行“31日不计息”;江西鹰潭市个体工商户程元福状告鹰潭市月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违法进行行政处罚;北京市民肖先生状告南方航空“机票超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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