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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医疗“红包”变奖金的提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9:20 上海青年报
北京市政协委员陆德山在“两会”上拿出提案:建议政府卫生部门正视并研究医院“红包”现象,用制度规范医疗“红包”行为,建立“红包”上交制度,医院可将“红包”部分返还医生作为奖励。北京市卫生局及多数卫生界委员持反对意见。 (1月28日《半岛都市报》) 观点1 红包变奖金践踏价值秩序 □吴向阳 竟有人建议把医疗红包合法地变成医生的奖金,不用说实施这种制度,就是听起来也让老百姓心惊胆战,这一建议明显地践踏了人们心中守望的至善合理的社会价值秩序。 陆德山称,患者给医生送红包,医生暂时收下,对患者及其家属,尤其是重病患者在住院时和手术前,都是一种必要的心理安慰。 从表面看,确实有人情来往的味道。从深处看,红包并不是人情来往这么简单,而是医患不平等关系及医疗制度不合理的产物,是医患之间无奈的平衡博弈机制。从本质说,和现行的商业贿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一种不正当的、违法的交易。 实际上,在红包交易这个过程中,已经颠倒了社会遵守的价值秩序。试想,默认了红包,无疑会加重病人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如果再把红包当奖金,以经济利益为主驱动力,医生为了更多分红,也会在红包问题上更加横行霸道。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现行医疗红包治理无方而就将其合理发展。制度分析学者奥斯特罗姆认为,“所有人类社会的制度安排必定是既不够完美又不甚完善的。”但这不能成为“无所作为”的借口,不能因为医疗红包现象难以制止,而颠倒社会价值秩序,为黑色的医疗红包漂白。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完善合理的价值秩序,因此,在医疗红包难绝的情况下,只有继续通过法律和制度的手段对医疗红包实施有效的约束和制裁,割裂它依赖的土壤和环境,把人们的行为限定在社会制度所要求的价值秩序之内。只有这样,医疗红包才有望绝迹,医患关系也会更加和谐,而道德精神和价值秩序力量才能得到凸显和张扬。 观点2 不可为医疗红包正名 □谢茂明 陆德山委员的这个提案是在鼓励红包,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院成为腐败重灾区的情况下,是将医疗腐败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医生收受红包算不算受贿,目前尚有争议。笔者认为,如果是公立医院的医生收受红包,应属受贿,因为,公立医院是事业单位,医生利用职务便利,无论是索取红包或者是被动接受红包,达到一定数额理应算作受贿。这就像国土局官员在替他人办理征地手续之时,不能收取服务费一样,否则,就是受贿。 假如医生收红包合法化,最直接的危害是刺激医生牟利。趋利是人的本性,白衣天使也不例外。医疗红包合法后,医生就可以明目张胆地收红包,患者向医生送红包也会成为一种惯例。当送、收红包成为风气之时,患者不送会担心医生不诚心治疗;医生如果收不到红包,也会很自然地另眼相看那些不送红包的患者,因为,送、收红包已成为一种礼节,成了一种待遇,成了牟利的一种手段。 医生收红包直接危害患者的利益。多数患者都是被迫送红包,甲送、乙送,丙不送,丙将担心会遭到不公平对待。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当患者甲送的红包是1000元,患者乙送的是100元,而患者丙没有送红包,医生会对谁更热情、更尽心呢?会将大处方、昂贵药开给谁呢?送大红包的享受到了热情周到的服务,但那是用红包换来的;没有送红包或者送得太少的,尽管这笔钱没有损失或损失不多,但难以享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还要花费更多的医药费,因为,一两张大处方,那点红包钱就在里面了。 前不久,中央纪委委托地方纪委和统计部门在广州、湛江、韶关等9个市\(区\)进行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认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是医院。医院为何成了腐败重灾区榜首?究其原因就在于医院的趋利性太强,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如果红包制度合法化,所收红包上交医院,医院再将红包部分返还医生作为奖励,那等于是医院在利用各种方式追求利益的形势下,再次开通一条向患者敛财的大通道。那时,患者将处于不送红包不敢,送了红包心又不甘的尴尬境地,其利益更加没有保障。 所幸的是,陆委员的建议遭到了北京市卫生局和卫生界别的多数政协委员的反对,他们认为不能把医疗红包合法化。笔者以为,为了缓解医患关系,整顿医疗秩序,不仅不能把医疗红包合法化,而且,应当将其有罪化,即严格依照《刑法》追究医疗红包的受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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