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道德离不开法律约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3:11 现代快报

  ■公民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撰文对一些不良企业予以批评:“那种资本无道德,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中国社会不能容忍。”

  (1月29日《中国经济周刊》)

  在论及企业诚信丧失时,经济学家赵晓曾说:“中国人大多只知道《国富论》,却不知道《道德情操论》,这绝对是中国经济学启蒙的一个大失误。”斯密在《国富论》中说,在经济自由的前提下,社会生产必然飞速发展,这种理论直接造成了西方社会经济的繁荣。但同时,这种理论造成了诸多社会问题,如贫富分化,富人胡作非为,环境极度恶化,企业丧失诚信,人们变得冷酷无情,等等。于是,斯密呼吁人们培养道德情操来矫正市场的不足。

  不过,单纯夸大道德情操的力量很可能陷入与事无补,甚至是转移视线的尴尬。西方人的法律意识值得我们借鉴。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动辄课以天价罚款或处以严厉刑罚,如前几天欧盟对涉嫌垄断的11家跨国公司重罚7.5亿欧元,正是看到了道德情操的危害。西方企业在母国安分守己,来到我国就频频犯事,也是公开的事实。这种社会责任的分裂,也说明了道德觉悟不能脱离法律的监护。

  人不能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事实上,缺乏了法律或者不严格执行法律,仅仅凭个人的道德情操,社会责任不会产生。因此,在建设

和谐社会的现实语境中,中国的富人以及企业确实应该屏弃那种狭隘的“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论,好好补补道德情操的贫血。但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政府还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约束政府官员和富人的权力,并用税收等经济杠杆来引导富人回报社会。

  (王伟 广东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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