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6: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营养系副主任苏宜香
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省政协委员、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庄耀
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省政协委员、粤电力董事长潘力
代表委员热议传媒道德规范
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林伟健“

  《广州日报》提出传媒人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这对媒体和受众信任关系的建立非常有意义。这种信任关系可以进一步加强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

  ”

  部分两会代表委员出席专题沙龙 “健全传媒自律机制”“保障记者采访权”等话题备受关注

  针对目前记者的合法采访权屡遭践踏,同时少数传媒从业人员又存在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影响了传媒公信力等一系列问题,本次广东“两会”代表委员们给予了高度关注。昨日,在本报邀请部分两会代表委员举行的专题沙龙上,省政协委员戴玉庆等建议:传媒人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而社会也要尊重和保障记者采访权利。

  戴玉庆认为:需要建设健全有效的传媒内部自律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传媒单位首先需要制定明确而具体的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新闻从业者的自律。要制定具体的、可感知、可执行的规范条文,提高传媒职业规范的标准。

  传媒要建设有效自律检查机制

  省政协委员、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

  一个健全而有效的自律机制,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更需要传媒自身配置一套实施细则和监督措施。可喜的是,现在已经有传媒开始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内部自律检查工作,但是多数传媒还没有健全这样的机制。要建设健全有效的传媒内部自律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传媒单位首先需要制定明确而具体的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新闻从业者的自律,要制定具体的、可感知、可执行的规范条文,提高传媒职业规范的标准。

  省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唐小平:

  记者的工作对于保障公众知情权来说非常重要,有必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确保记者的采访权和人身安全。但另一方面,一些记者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确需要进一步提高。报社要当好“把关人”,要对稿件负责,对读者负责。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系副主任苏宜香:

  每一次事件的恶意炒作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方说,前几年啤酒甲醛的炒作报道,本来是韩国啤酒有问题,但由于炒作,使得我国的啤酒行业也受到相当大的伤害。媒体在报道时应该站在国计民生的高角度地去考虑问题,在不遮不掩的前提下,如何科学报道、准确引导市民很重要。

  省政协委员、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庄耀:

  我最怕记者把我说的原话歪曲,本来意思不是这样,讨论的也不是那个话题,但报道的时候却把采访内容颠来颠去,实际上是引用受访者的话来说明他的观点,这种做法显然是很不客观的。

  市民对主流媒体期待更大

  省政协委员、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潘力:

  我是支持媒体进行客观报道的,但目前大报和小报之间的素质相差太大。我们企业很愿意厂务公开,接受媒体监督,有时遇到一些电力故障的问题,我们查明原因后肯定会向负责任的媒体通报,但是这类问题也需要时间去调查,不可能马上得出调查结果,有的小报记者却不愿意等一下,自己作揣测,造成很坏的影响。

  省人大代表、广州电视台台长李锦源:

  当有重大事情发生的时候,市民会特别关注主流媒体的报道,而不是去看一些小报。因为大报代表了社会主流观点和态度。也正因为如此,主流媒体的责任就更加重大。主流媒体要做到准确、客观、及时,并要把握好时机和度的问题,就更要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提高职业道德。

  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宣传统战部部长、教授林伟健:

  有人打趣说是“防火防盗防记者”,只要是敏感问题或负面事件,对记者采访一律拒之门外。有时候被记者拿到证据,只好出“封口费”堵住新闻报道。于是,假记者就抓住这一心理到处敲诈勒索。我建议各个单位要建立新闻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可以尝试新闻发言人制度,而有意阻挠记者采访,有意掩埋事态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应保障记者合法采访权

  省政协委员、广州日报社总编辑李婉芬:

  一方面采访对象应该充分尊重记者的采访权,只有给记者以充分的采访权才能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置于一个比较透明的空间中,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与此同时,所有传媒从业人员必须加强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公正无私的社会形象,这样才能赢得公信力。

  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朱列玉:

  每个行业都要遵守自己的职业操守。媒体的影响力很大,一个不公的报道可能对被报道对象产生很大的杀伤力,或者是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当然,绝大多数的媒体记者都能遵守新闻的职业道德。

  《广州日报》提出传媒人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这是非常好的事情。为职业操守和职业规范制定一套实施细则和监督措施,并将其公布于众,请社会监督,这对媒体和受众信任关系的建立非常有意义。大众通过媒体可以了解党的政策和政府的工作,因此这种信任关系可以进一步加强党和人民之间关系。

  由于对于采访权法律没有作出规定,因此当公民和法人拒绝接受采访时他们是没有违反法律的。但是,从法理上,对于政府和负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老百姓就有知情权,纳税人的钱是怎么花的,政策是怎么制定的,老百姓都有权知道。对于政府部门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接受采访、接受监督,有必要制定相关规定。

  记者是有风险的行业,记者冒着风险采访,为的就是通过报道新闻满足公众知情权,因此全社会都应该为保护和维护记者的权益贡献一分力。

  广州日报原副总编辑黄景仁

  “媒体也需要社会监督”

  针对广州日报在中国报业史上第一次对外公布采编行为准则的举动,首届中国“韬奋新闻奖”获得者,《广州日报》原副总编辑黄景仁表示:这样做有助于促进媒体自身健康发展,将在整个新闻行业和社会起到重要影响。

  作为一名优秀老新闻工作者,从事新闻工作50多年的黄景仁表示,“媒体的一大功能是舆论监督,同时,媒体也需要社会的监督。近年来,不断出现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制造假新闻、向采访对象索要钱财的现象。这些个别的行为对整个新闻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今天,广州日报制定出这份准则,并且敢于对外公布。这样做有助于弘扬自身的正气,同时对新闻行业将起到触动和榜样作用。

  广州日报经济新闻部主任关雅文

  “要做负责任的报道”

  选择了新闻职业,就选择了责任。对公众关注的信息,做负责任的报道,为人民利益鼓与呼,是党报采编人员的天职。关注民生,关注经济转轨中读者应知而未知的领域,并赋予作品责任感,是我现阶段的努力方向。我们忘不了:《警惕!网络游戏教孩子杀人》刊出后,热线电话中家长的哭诉声;忘不了《小本创富》推出后,下岗工人打爆编辑部电话的情景……一次又一次的感动,令我们深信:媒体的影响力越大,读者的期望越大,媒体承担社会责任也就越大。责任重于

泰山

  良知、真诚、使命感,造就一名好记者;权威、负责、公信力,成就一张读者信任的大报。

  广州日报政文部记者任珊珊

  “穷尽一切可能追求新闻真实性”

  不久前,国内媒体纷纷转发一条“乙肝实现‘临床治愈’”的重大新闻。随即本报以连续两篇追踪报道,证实所谓“乙肝治愈”论的出炉与药商夸大宣传有关联。出于客观公正的考虑,当时我和同事除了到医院现场采访,还对国内多位乙肝研究领域专家和学术机构进行求证。并在见报前对报道中涉及的药商进行了最后的事实、观点核对。因此,追踪报道出街后,乙肝患者、医学专家甚至是药商代表,都给予“报道客观”的评价。

  媒体的公信力源于报道的真实客观公正。要做到这一点,报道者必须穷尽一切可能进行事实核对。这种对真实的考证理应成为记者的自觉追求。

  本报“两会”报道组

  摄影报道

  记者眼中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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