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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似开发商"私家军" 四成业主认为社区不安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14:41 中国新闻网
来自中国社会调查所的调查数据显示,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权益的情况普遍存在。中新社发 马健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近年来,深圳、广州商业住宅小区频发矛盾冲突。为此,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和民革广东省委会组织联合调研组,调查显示,40.4%的广州业主认为自己所在的社区不是“平安和谐社区”。 大开发商保安俨然“私家军” 调研发现,当前商业住宅小区里最严重的矛盾是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近年来发生多次激烈冲突,最典型的例子是广州海珠某小区业委会主任疑因领导业主维权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折双腿;广州番禺某小区开发商将已出售房屋重复抵押引发业主在小区内多次示威游行等。 调查显示,76.1%的深圳业主认为自己所处的社区是“平安和谐社区”,只有23.9%认为不是;而广州业主只有59.6%认同,认为不是的高达40.4%。 此外,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父子”关系,导致重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大开发商,手上握有一支人数数千的保安队伍,在各楼盘之间随意调动,俨然一支“私家军队”,不仅对广大业主构成威胁,也给地方政府执法造成障碍,必须引起政府的高度警惕。 建议确定业委会独立法人地位 为此,调研报告建议,政府尽快介入商业住宅小区事务,可考虑建立类似解决劳务纠纷的仲裁机构或简易法庭,快速解决物业纠纷。深圳和广州番禺区向商业住宅小区派驻社会工作站和警务室、建立由街道办召集各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值得重视。同时,尽快确定业委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对阻挠业委会成立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进行规劝教育,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资质乃至吊销资格的处罚。 此外,建议业委会也应该统一到民政部门登记,接受民政部门和国土房产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经验丰富的民政部门应该在这类新社区中积极推广。还应发挥社区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内自然形成的意见领袖的作用,同为和谐社区建设出一份力。(陈晶晶 陈志龙 吴璇 王海波 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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