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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关注:“社区养老”三设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义务护理、伙伴关系、老幼互助 新快报讯(记者吴璇陈晶晶陈志龙王海波实习生付花)按省老龄委的统计,目前广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99万,超过总人口的11%,预计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063万。怎样才能更好地养老?农工党广东省委、政协委员苏祖兰和市民莫培坚设想了三种不同的社区老人养老模式。 模式一:义务护理 中国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会在《建立社区老年义务护理制度,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提案中提出,建立社区老年义务护理制度,让70岁以下的老人来护理本社区70岁以上的老人。 提案指出,首先实施社区老年护理银行制度。选择条件成熟的社区做试点,在社区的宣传组织下,让自愿参加的退休健康老人去照顾、护理需要照顾和关爱的老人,并为每位参加的服务对象和护理对象分别建立个人服务账户和受惠账户。在条件成熟时,进而形成老年义务护理制度。 模式二:伙伴关系 市民莫培坚近日致函省政协委员孟浩,提出了养老新模式:建立“伙伴关系”。 莫培坚的设想是:“伙伴关系”为同一社区的几位老人通过一定的法律手续登记确立的一种关系。登记后,几位老人住在一起,除了相互照顾的义务外,他们之间没有其它义务和责任,更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老人可以是两位也可以是多位,可以是同性也可以是异性。关系一旦确定,老人们就有了相互间的监护权。 莫培坚认为,几位老人一起生活,可以减轻他们的孤独感,提高生活的愉悦指数,也可以减轻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负担。而当他们觉得不合适时,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出解除关系。 孟浩表示,他将思考和调查养老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提案。 模式三:老幼互助 政协委员苏祖兰提出了另一种新型模式:在社区设立“老幼之家”。 苏祖兰建议,参照国外“代理监护人”或“德育监护人”的形式,鼓励父母外出无法照顾孩子的家庭,与孤独老人互帮互助。“孩子为老人带来欢乐,老人对孩子尽一份爱心和教育的义务,这样也可以大大减少留守儿童成为问题少年的可能性”。 此外,苏祖兰建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出面搭桥或组织和协调,让民营企业家操办,宗教慈善团体协助,建设“老幼之家”。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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