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之我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15:27 南方周末

  高考改革之我见

  ———与中科大校长朱清时院士商榷

  □(美)黄全愈

  据《北京晨报》报道,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在不久前举行的大学校长论坛中,针对中国目前“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提出了以七次考试代替一次考试的主张。报道进一步说,教育部正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且“已经注意到了‘变一次考试为多次考试’这种呼声,将认真研究讨论这一建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同时还透露:高考改革新方案正在酝酿之中……

  其实,几个月前,中科大校长朱清时院士参加

四川大学110年校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明确表示:“高考制度迫切需要改变。考试是必要的,高考不能废除,但是应该改变一槌定终身的做法。作为高校来说,我们希望中学能把高中三年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变成全省统考,对考生各个学科进行全面的考核,这六次的考试和高考在升学中所占的比例各占一半,这样做更能如实反映学生的成绩。对学生来说,由一槌定终身改成7次定终身,这样的选拔制度才更加公平。”

  2003年以来,我多次在国内的媒体上公开呼吁:每年的6月、7月、8月各举办一次高考,大学推迟三个月入学。并且通过《“高考”在美国》详细介绍了美国每年举办七次“高考”的做法和理念。因此,有读者转来朱清时院士呼吁以七次考试代替一次高考的报道。乍一看,我也以为我与朱校长“英雄所见略同”。细一读,才发现:此“七次”非彼“七次”:

  第一、美国每年举办的七次“高考”,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参加其中一次,也可以七次都参加,甚至年年都参加七次,直到不愿考为止。换言之,美国考生是可考多也可考少,全由自己决定。朱校长的“七次”则是“一次也不能少”———次次必须参加!

  由此可见,一个是“自由恋爱”,一个是“指腹为婚”;一个是考生是“服务的对象”,一个是考生是“服从的对象”;一个是考生选考试,一个是考试选考生;一个是可多可少,一个是“一次也不能少”;一个是可考可不考,一个是考也得考,不考也得考……

  朱清时校长的初衷,似乎是用“七考定终身”来代替“一考定终身”。但由于“七考”是环环相扣的一个整体,少一环整个体系就掉链,砸一考就砸了“七考”。更有甚者,因“一分定终身”,第一次考砸,后面的书都不用读了。因此,看似“七考定终身”,实质仍然是“一考定终身”。

  第二、如果美国高中生参加了数次“高考”,他们可以选择他们所参加的不同场次的“高考”中的最高的单科成绩,来申报最好的大学。比如,元月份的数学考得好英语考不好,6月份的英语考得好数学考不好,就可以用元月份的数学成绩和6月份的英语成绩来申报大学。而朱校长主张的“七考”则是“一分也不能少”———分分记录在案。

  美国一流大学的以高分申报学校的指导思想,是让学生以“争取考好,不怕考砸”的心态参加考试。这种招生政策是有理念支撑的。其一,实行这种招生政策的高校相信:一定有客观原因,才会考砸;一定有这个能力,才能考好。其二,学生持“争取考好,不怕考砸”的心态参加考试,学生才会敢于发挥,勇于探索,不患得患失。

  第三、美国的七次“高考”的本意是减轻考生的心理压力———这次考不好还有下次,下次考不好还有再下次……。因此,许多美国高中生考一两次后,发现成绩都差不多,就不考了。而国内的“一考定终身”给考生异乎寻常的压力,许多考生平时什么“一摸”,“二摸”,“三摸”都“摸摸灵光”,偏偏是一到高考就脑子一片空白,甚至拉稀、牙疼、发烧、发冷……显然是心理作用所至。

  美国的LSAT(LawSchoolAdmissionsTest)“法学院入学考试”既有美国“高考”的“人道”,也有中国高考的“残酷”:如,LSAT两年内只能考三次;如果考生考了两次或三次,许多学校只取平均分,而不是像美国“高考”那样,取最高分。但是,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你没有考好,也可以在考完试5天内通知主考单位取消成绩,以免拉低平均分。在LSAT的有关网络论坛上,人们能看到许多中国高考出现的现象:呼天唤地的,怨天尤人的,失眠求方的,拉稀发烧的……

  我儿子去年参加LSAT考试,其经历令人深思。孩子不但买了许多备考材料,而且花了整整一个暑假进行准备(美国“高考”他可是一天也没有复习);不但考试前几天,到考场踩点,而且考前还先在场外预热;不但规定前一天晚上几点睡觉,而且还落实当天早上几点起床……可谓精心准备,细致安排。结果反而是寐不成眠,食不甘美,而且也没考好,比他平时自测的成绩低不少。这个考分虽然达到大部分一流法学院的要求,但没有把握进前五名法学院。于是,他决定再考一次,若考不好,立即取消成绩,仍可进其他一流法学院。但注册考试时,本校考点已满,必须到很远的考场去考试。考试的前夜,下起鹅毛大雪,什么“踩点”、“预热”统统没有。由于基本没有压力,他几乎没有复习,睡一个好觉,就赶去考场。考完出来,孩子在电话里非常自信地说:“肯定比上次好!”我们却一直忐忑不安:不复习,不准备,能好到哪里去?!三周后,考分出来了,接近满分!人是同一个人,而两个月前经过整个暑假的精心准备,以患得患失的心情参加考试,成绩不理想。两个月后,不刻意准备,甚至不专门复习,而且是在繁忙的学期当中,以一种平常的心态参加考试,获得与平时自考相似的满意结果。可见心理作用真是起“作用”!我想,尽管LSAT(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不如SAT(美国“高考”)那么人道,但LSAT的允许取消成绩的措施,却是一剂“救心丹”——使得许多考生能以相对正常的心态参加考试。

  第四、我主张的一年多次高考,是要弱化考试的作用和影响;恰恰相反,朱校长主张“七次高考”是在强化考试的作用和影响。

  考试的存在,是教育的尴尬和无奈,既不得不用,又不能过量使用。考试是为教学服务的一种检测手段,而且这种检测手段可能会有失误。当学生知道一旦出现失误可以再行检测,学生才会以平常心看待这种为教学服务的检测手段。也只有当学生以平常心看待考试,才能弱化考试的作用和影响,才会产生教学的良性循环。

  如果我们把考试看作教育的终极目标,看作教学的指挥棒,看作价值判断的至尊,考得越多,其作用和影响越得到强化,进而在教育中产生恶性循环。正像血压检测器是测量血压的工具,一次测不准还可反复测。如果你正告病人:现在我们要用这个血压检测器来决定你的命运,上天堂下地狱全看这一次测量……。这个血压检测器不成凶器才怪!

  第五、最关键的是,如果不实行“既认人又认分”的更严格、更合理、更公平、更科学的“三合一”(高考+平时成绩+综合素质)的选材标准,继续推行“认分不认人”的传统高考的理念,把“一考”变成“七考”,以考为本的应试教育将会变本加厉,愈演愈烈,让全国的孩子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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