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明等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5:33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李亚杰邹声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广东省政协原常务副主席刘维明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洛阳中泰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李义超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湖南郴电国际原董事长邓中华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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