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监督服务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02:12 正义网-检察日报

  记者:杨书记,您好!谢谢您接受我的采访。您能谈谈您对检察工作的整体印象吗?

  杨永良:检察机关肩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历史重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保障。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检察机关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而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记者:您对2006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的哪些工作印象较深?今年湖北省检察工作有哪些特色?

  杨永良: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强化监督、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今年我省检察工作重点是围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进行。全省检察机关主要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改变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您对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怎么看?您认为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中怎么做才能取得实效?

  杨永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刑事司法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政治目标的回应,对于刑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检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好,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和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基本要求,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记者:您对检察工作有什么希望和建议?

  杨永良:主要是把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对检察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完善法律监督制度和机制,促进公正司法和文明执法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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