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北方委员:确保中西部法院办案经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朱磊 “要尽快解决西部经济落后地区法院办案经费缺口问题。”在今天分组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人大铜仁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艾北方直言不讳地说。

  让艾北方委员忧虑的是即将于4月1日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这个办法降低了原有的诉讼收费标准。“这意味着法院诉讼收费总体上将大幅下降。”艾北方说。

  艾北方委员充分肯定了该办法的进步意义。但他同时强调,法院面临的困难不能不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财政拨付给法院的经费除了“人头工资”外所剩无几,法院的工作运转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诉讼收费。如果这部分经济来源大幅缩水,将影响法院正常工作。

  离新办法实施的日期越来越近,艾北方委员认为必须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来。他建议中央财政以司法专项拨款的方式来缓解贫困地区法院办案经费困境。结合当地财政收入实际情况,划定司法专项拨款补助的区域、范围、标准,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基层法院的办案经费缺口问题;建议

财政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与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本地区法院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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