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水就是善待人的基本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8:18 法制日报

  社评

  唐俊

  儿时嬉戏在家乡的长江边,那奔腾不息的浩荡江水曾是铭刻在心中的永恒记忆。但有一天回乡,发觉它竟自“温顺”了,露出斑驳嶙峋的两岸礁石,袒开有些干扁的浅浅水道。在黄河频频断流之后,恐怕没有比第二条母亲河渐露的疲态更能揭示水资源渐渐短缺的现实。

  世界自然基金会在3月20日发布题为《世界面临最严重危险的10条河流》的报告列举了面临最严重干涸威胁的10条河,我国的长江位列其中。

  众所周知,河流是人类淡水的主要来源,但由于规划不当和保护不够,包括长江在内的一些河流也许不会再“生生不息地流下去”,这些河流流量的减少,将使人类陷入严重的淡水供应危机,这也正是今年第15个世界水日所要揭示的主题———“应对水短缺”。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在历次世界水日考虑过“卫生用水”、“21世纪的水”、“水与发展”、“未来之水”等种种主题,但如今“水短缺”已然成为了最迫切的命题。虽然,我们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编织起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到大量地方性法规的绵密法网;虽然,我们通过从规范的制度建设奠定了一个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的总体框架;但是,在今天这个有关生命之源的节日里,我们却乐观不起来。

  不用陈列那些严酷的水资源短缺数据,只需要问一问,在那些看似严格的法律规范之下,在那些用心良苦的制度设计之中,有多少河道在悄然干涸?有多少湿地在默默消失?有多少河流惨遭污染?

  我们知道欠债必须还钱,因为那是民法的要义;我们知道伤人性命必须负刑事责任,因为那是刑法的规矩;我们知道不能虚假出资,因为那为公司法所禁止……可是,似乎没有几个人真正重视污染一片水域、浪费几滴水珠的后果,因为在利与益的让渡间人人心中自有一杆“侥幸”的秤:那水就像母亲,人类孩子般的肆意浪费或污染,并不会立即产生什么直观的锱铢损益,也不会轻易引发刑事责任的追究。说白了,那公司刑民的法律自是碰不得的硬法,而水法规章就像那人人可捏的软柿子,成了可有可无的软法。

  可是,法的力量从不是源自规范符号的外在表象,而是每一位社会成员发自内心的遵从。看看异域人们的努力,就像那水源奇缺的以色列,我们见证到的惜水如金的“滴灌”,体会到的节水马桶的妙招等等,其中难道只是缺水现实的客观压力使然,你就看不出那通过法律内化到心灵的公民素养?

  在这特殊的一天,每个深谙“经济人”理性并在喧嚣忙碌中算计的个体,是不是都该至少俯下身来好好地审视脚下大地母亲的乳液?是不是都该好好地体会水作为生命之舟载体的伦理和法权意义?

  要知道,水并不单单是由两个氢原子一个氧原子构成的冰冷客体,它早已牵涉人类的基本生存,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是联合国国家人权宣言所规定的公民应该享有的诸多权利中的一种,是每一个国家、团体、组织、个人不能忽视、剥夺的毋庸置疑的基本权利。

  善待水就是善待人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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