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之痛不能一味归咎于企业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15:46 南方周末

  □仲大军

  现代社会不是施舍社会

  现在表现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很多做法,好像还停留在古代社会:穷人对富人感激涕零,富人则为此而自矜。一个报道了大连企业家捐助贫困学生的电视节目,镜头中就出现了受助学生对企业家点头哈腰的样子,让人看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这种有损人格的施舍,其实是我们以后应该尽可能避免的。

  为什么呢?一个真正尊重人的社会,必定拥有完善的现代保障制度;穷人有社会保障,就有做人的尊严,而无须在街上乞讨或从富人那里寻求施舍。如果一个社会需要太多的施舍行为,就说明它还没有跨入现代社会,还是一个相对落后的没有社会保障的社会。

  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不健全,原因则在于进入社会的政府资源和企业资源太少。如果一个国家的财富大量留在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里面,这个社会的公共空间就会非常有限,公共福利也就非常有限。目前我国正处在这种状态。

  强化制度建设才是出路

  谈到企业家的财富与社会财富分配失衡,人们往往断言这是企业家个人的问题,这就把问题片面化和庸俗化了。在任何法制社会,财富都是宪法和法律规制的对象,并不是完全由个人裁量和支配的。所以我们更应该讨论制度的缺失,而不是企业家的道德良心。

  一般而言,企业利润在内部合理分配和给国家纳税之后,不必再与社会发生太多关系。而我们现在的情况是:企业不像企业,社会不像社会。该企业履行的责任企业未履行,该社会承担的事情却往企业家身上推。这都是政府缺位导致的社会混乱。

  社会过分注重企业家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归根结底是因为企业家掌握过多资源。为什么这些资源不能分散到社会中去?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第一,规范的法制没能建立起来,对资本缺乏制衡,于是资本收入往往大于劳动收入,收入分配出现较大差距。第二,民间组织发育不够,譬如劳动者的权利就相对薄弱,尤其缺少集体谈判权,不能跟资本形成对等的力量。

  再次,税收方面的制度缺失,使一些本该交给社会的企业利润没有拿出来。譬如

个人所得税
遗产税
都有较大漏洞。

  不能制度化地把资源从企业家手中适度地转移出来,企业家掌握了过多的资源,其对于慈善事业就显得格外重要。社会对企业家群体过多依赖,使企业家承受了过多的社会道德责难。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制来平衡企业家与社会的资源分配关系,才能让企业家从喋喋不休的企业社会责任讨论中得到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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