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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佐洱:基本法为内地与港合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10: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6日电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佐洱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基本法为促进香港与祖国内地的合作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陈佐洱称,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尽管香港特区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制度,但因为是在“一国”之内,两地经济及各方面的联系更加密切,近10年来,两地合作的广度、深度、速度和成效都大大超过从前。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此后又先后签署三个补充协议。 他说,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全面实行了零关税,开放了香港具有比较优势的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等27个服务贸易领域,实现了两地间的人员、货物、资金、信息便利流动,从而带动了香港经济的全面增长。1997年回归之初,两地的进出口贸易总值为507.7亿美元;2004年,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145.1亿美元;2005年再创新高,达到1385.8亿美元,同比增长21%。2006年开放内地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的试点也已经扩大到内地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49个城市,成行旅客达660万人次,相当于全香港的人口。 陈佐洱还表示,粤港、沪港、京港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力推动了两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至2006年底,仅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项目已达12172个,总金额12534亿元。与此同时,深圳湾大桥、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珠港国际机场、西部通道等大型基建项目已实现了或正在实现跨境的合作。 除经贸外,陈佐洱还讲到两地还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领域开展和扩大交流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从2001年教育部批准香港大学在内地招收本科生,到2007年香港共有12所高校在内地25个省市招生,从高等教育学位互认到实现内地大学招收的港澳生与内地学生同等收费,从成立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到建立粤港澳传染病病情通报机制,两地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层次逐步深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以及政府与民间共同推动的新格局。 陈佐洱指出,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推动内地与港澳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香港发展优势产业。可以预见,规划的实施必将为两地合作开辟更为广阔的前景,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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