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被判“当选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5:26 钱江晚报

  经过近半年的审理,高雄市长选举诉讼15日下午由高雄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现任民进党籍市长陈菊因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被判“当选无效”。

  提出“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

  去年12月8日深夜,民进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公布所谓国民党黄俊英阵营涉嫌贿选的录像带。12月9日,陈水扁公开影射高雄市长选举中有人涉嫌买票。当晚高雄市长选举结果揭晓,黄俊英以微弱差距落选。黄俊英竞选总部认为民进党阵营以“抹黑手法”打击黄俊英,表示不接受选举结果。当月28日,黄俊英向高雄地方法院递状,提出“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黄俊英表示,民进党阵营在这次高雄市长选举中连续以不正当手段、不实内容抹黑他,无所不用其极,因此他决定站出来讨还公道。

  高雄市长选票曾被全部封存

  在黄俊英阵营不承认败选,并向当地有关机构提出上诉后,高雄市长选票曾被全部封存。

  黄俊英向选民谢票时表示,自己“不是输不起,而是不要输得冤枉”。选举揭晓之夜,黄俊英阵营声称不接受选举结果,并随即前往当地有关机构提出上诉,要求查封全市选票、选举人名册、投开票报告表等。

  

国民党籍民意代表邱毅次日凌晨带着两名证人到高雄地方法院作证,法院连夜开庭审理后认为两名证人的证词可信度相当高,并裁定全市839个票箱立刻封存,移交高雄“选委会”保存。

  邱毅认为,国民党在高雄市“立委”选举的得票席次及得票率都远超民进党,市长也应赢才对。而且此次市长选举过程中疑点颇多,包括黄俊英废票过多、开票速度比往年慢等,有必要重新验票。

  据报道,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当时在谈及国民党是否会为高雄市长败选提出诉讼的问题时表示,国民党中央知道黄俊英竞选总部正在进行研究,党中央支持黄俊英的决定。

  陈菊阵营对黄俊英阵营进行“贿选”的大肆炒作后,国民党方面曾明确表示,“这种为求胜选不择手段的做法,应该被人民唾弃”。

  今年初首度开庭审理选举官司

  高雄地方法院于今年1月12日首度开庭审理这一选举官司。

  高雄地方法院12日下午传唤黄俊英及其对手、民进党候选人陈菊和高雄市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文隆,黄俊英由律师陪同出庭应讯,陈菊、郑文隆则未到庭,分别委托律师到庭答辩。

  在庭审中,黄俊英方面提出287项事证,指控陈菊阵营在2006年12月8日即高雄市长选举投票日前一天的深夜诬蔑黄俊英贿选,并在投票日当天上午继续召开记者会大肆渲染,企图影响选情。投票当天还出现有人冒领投票,以及搜购身份证妨害投票,已违反台湾地区现行“选举罢免法”,最后双方得票数仅差1114票,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因此有必要重新验票。同时,高雄市选委会明知陈菊阵营公然违法从事竞选,当局领导人陈水扁投票日当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公然影射黄俊英贿选企图影响选情,却都不加以制止,因此控方主张这次选举无效。

  陈菊方面对黄俊英方面提出的指控一概予以否认,不同意验票和调阅选举人名册,并认为陈水扁的说辞不属于竞选及助选活动。

  如二审维持原判将进行市长补选

  高雄地方法院在作出陈菊“当选无效”的判决同时,驳回了“选举无效”诉讼。对于法院作出的“当选无效”判决,黄俊英表示“这是迟来的正义”,陈菊方面则表示将提出上诉。

  据了解,根据岛内有关规定,“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仍可上诉,而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需于半年内作出判决,因此这起备受瞩目的选举官司最慢将于明年初判决确定。

  另据岛内媒体报道,高雄市“选举委员会”称,如二审仍维持原判,将先解除陈菊的职务,然后再进行市长补选。据新华社、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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