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省全面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6:28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本报6月15日讯 (记者田建平)今天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 我省一些黑砖窑非法用工的严重问题在媒体披露后,中央领导同志非常关注,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宝顺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对此事要高度重视,要从保护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坚决打击违反劳动法的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的民工和童工。在全省全面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省长于幼军要求:全省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企业用工情况,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拐骗民工、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迅速解救被拐骗民工。 我省成立“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杜玉林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副省长靳善忠为副组长,省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法院、检察院、信访、宣传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黑砖窑较多的临汾、运城、晋城市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并迅速开展行动。 会议要求,要通过专项打击达到 “五个坚决”的总体目标:通过对全省用工情况的查清,对被拐骗及强制劳动的民工要坚决解救;是童工的一律坚决解救;黑窑主等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充当 “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法生产的小企业要坚决关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 “地毯式”大排查,查清小砖窑、小煤窑、小铁矿等企业的底数和用工情况,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进,对所有民工必须见到本人,询问情况,做好记录,一个不漏地、不留死角地全部进行调查了解。要详细了解民工劳动及生活情况:凡是违背本人意愿,被拐骗来的;凡是不满16周岁的童工;凡是被限制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的;凡是被强迫超时超强度劳动的;凡是被企业主及其打手殴打伤害等虐待情况的民工,在7-10天之内,必须无条件解救,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个被困民工。对被解救的民工,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妥善安置,受伤的要妥善治疗,拖欠工资的要责令企业主立即足额支付,必要时要冻结其资产,待其全部付清民工工资后方可解冻。同时,要迅速与被拐民工的家属、亲人及原籍政府联系,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确保他们安全返乡。要对所有砖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对全省所有砖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一律关停;对保留的,要重新审查,进行资质登记,严格规范,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渎职责任,对那些为黑砖窑、黑煤窑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充当 “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对辖区内强迫劳动、非法用工,尤其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情况不闻不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到实处,对行动好的市、县要表扬,如果10天后仍然发现有被拐骗民工没有被解救的,省委将按失职渎职处理有关市、县领导。 这次行动将严厉打击黑窑主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对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过度劳动的黑窑主、黑打手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快速侦办,深挖细查其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凡符合犯罪集团特征的,一律按犯罪集团处理,决不放纵主犯和首要分子。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密切配合,坚持“两个基本”,不纠缠细枝末节,用足用好有关法律,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犯罪,努力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以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会议部署从即日起至7月15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行动。整治的范围是全省区域内非法用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非法雇用童工及无证照生产砖、瓦类产品的用人单位。通过专项行动,所有企业在生产和用工方面要达到:一是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二是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由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核发《暂住证》;三是企业用工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登记,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对劳动者不得打骂体罚,强迫劳动,超时加班,限制人身自由;五是严格执行《山西省流动就业人员食宿条件基本标准》,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六是必须免费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七是企业不得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八是工资支付要公开、透明,坚持按月足额发放给劳动者本人。整治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将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依靠党委政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投入。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解决黑砖窑存在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被拐骗民工超强度劳动等问题这一重点,举一反三,对当地的小煤窑、小铁矿等用工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劳动、工会等部门要牵头,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进行检查,把底子搞清楚,对发现的非法用工、强迫劳动、拖欠工资、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等问题要立即解决,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要依法严厉打击,该解救的民工要全部解救。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企业用工情况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杜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副省长靳善忠出席了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杜玉林和靳善忠分别对专项打击、解救和整治行动作出部署,运城、临汾、晋城3个市的负责同志汇报了工作。 田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