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法律案有望审议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幕

  据新华社电 为期7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昨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就业促进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等多部社会领域的法律案将提请本次会议再审或初审。

  会议听取了关于反垄断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就业促进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四部法律草案根据此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关于城乡规划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律师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三部法律草案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初次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城乡规划法草案

  宅基地建房办法各地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进行二审的城乡规划法草案根据违规建设的不同情况,作出了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规定。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一审。草案曾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处以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

  全国人大法律委同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研究,建议将上述条款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不能没收实物的,没收全部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认为,制定城乡规划属于政府职责,应由政府组织编制并报上级政府审批;同时,为了增强规划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适应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的需要,地方政府在将有关规划报上级政府审批前,应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听取意见,并将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的情况一并报送。

  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住宅是否需要规划许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研究认为,这个问题以授权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为宜。城乡规划法草案二审稿据此将有关条款修改为: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反垄断法草案

  

  明确对外资并购将进行审查

  针对近年来国内日益增多的外资并购事件,昨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的有关规定。

  草案二次审议稿曾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反垄断法草案审议结果时说,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根据草案三次审议稿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主要包括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等三方面内容。

  此次进行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相关规定进行了增加和删改。增加了“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条款;删去了“对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有关部门或者监管机构调查处理的,依照其规定。有关部门或者监管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这一规定。

  据了解,有关部门曾提出,反垄断法规定了一些新的反垄断制度,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为了保证这些制度的正确实施,需要研究制定一系列可操作的配套规定。同时国务院还需要依照本法建立反垄断委员会,明确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及其具体职责等。因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将实施本法的准备时间规定为一年左右。

  第[1]

 [1] [2] [下一页]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