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0元“跑腿费”我帮你买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6日09:44  贵州都市报

  高校海报刊登广告——

  10元“跑腿费”我帮你买票

  贵铁警方:此种有偿“代订车票”属倒票行为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在贵阳一所高校海报看见这样一则广告:“您订票,我付钱,提前2-3天订票,我们会按您的要求如期将车票送到您手中。确认无误后,每张收取10元的‘跑腿费’”。目前春运高峰,“一票难求”现象非常突出,因此不少学生纷纷拨打广告上面的电话要求代买车票,但是也有一些学生提出担忧:这种行为算不算倒票?是违法行为吗?

  随后,记者拨通了其中一个联系电话,一名操着普通话的男生告诉记者,他是本市一所高校的学生。代买的车票全是自己和同学到火车站排队购买的,“肯定是真票,大家都是学生,我也不会骗人的。”

  说着,他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比如说贵大的学生从学校坐车到火车站要花去近1个小时时间,一来一回,最少要用一个上午去买票,来回坐公交都要花去近4元钱,“而且现在很多同学要准备考研和期末考试,根本腾不出时间。现在不出校门就能拿到火车票,只要花10块钱的跑腿费,何乐而不为。”同时,该男生告诉记者,已经有不少同学在他这里订了火车票。

  记者随后在校园内就此事进行采访,一位正在看广告的大四学生小王坦言道,老家在湖南的他也准备采取这种方式买票,他表示现在大家都忙着准备期末考试,很难抽出半天时间去排队买票,有愿意跑腿的同学帮买票,当然方便。“帮我节约时间和精力,人家收取10元的跑腿费也算合理的”,小王说道。还有一些同学则认为,这种做法符合市场规律,而且价格比较合理,和倒票贩子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一位张姓同学则担心“他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倒卖车票?”

  记者随后从贵阳铁路警方获悉,这种有偿“代订车票”属倒票行为。按规定严格来讲,除正规车票代售点可以收取5元手续费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加价售票。大学生之间代订车票,你帮我买票、我请你吃饭,这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从中牟利,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相关链接:据了解,2006年2月,铁道部公安局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大学生有偿替同学买车票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但铁路警方将只对这种行为进行教育,不再进行法律处理,并重申:送票费、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售票服务费等,每张铁路客票收费不得超过5元。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5元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相关专题 2009年春运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