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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庄案”30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4日13:14  新闻晚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晚报讯 北京律师李庄涉及伪证罪案已确定于12月30日开庭。昨日,李庄的代理律师高子程向审理法院提出建议,请求先行审理李庄之前代理的龚刚模涉黑案。

  此前,高子程律师提出了将李庄案移交外地审理的申请,但是第二天即被重庆江北法院驳回。

  昨日,高子程再次向江北法院递交了一份建议书,称接获通知法院将于本月30日开庭审理李庄案,为避免李庄案的庭审程序出现问题,亦为避免实体判决出现本末倒置的窘境,应首先依法审理龚刚模案,之后依据龚刚模终审判决认定的相关事实审理李庄案。

  他认为,龚刚模的供述真伪或部分真伪、龚是否被刑讯逼供等多种情况,只有经龚刚模案庭审质证且经伤情鉴定后方可认定。假如龚刚模案庭审认定刑讯逼供存在,或者侦查期间的笔录确有不实或部分不实以及其他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否定,则李庄无论何因建议龚刚模翻供均不构成犯罪。

  他说,李庄案庭审须待龚刚模终审判决为前提。龚刚模所在涉黑团伙涉及命案及多宗罪行,控方已将龚刚模作为该涉黑性质组织的首犯提起公诉。龚刚模案是重庆打黑重要工作之一,依法尽快审结,尤其在不受李庄案影响的情况下尽快审结,应属大局。

  “李庄案无论如何只是打黑斗争滋生的个案,无论从讲政治角度,还是从前后顺序逻辑,均不应因李庄案影响龚刚模案的审理。 ”高子程说。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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