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息 据《扬子晚报》报道,针对6月20日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南京交管部门于昨晚9点发布了最新的调查进展,这也是该部门发出的第三份情况通报。经调查,宝马车辆多次转手抵债,后王季进于2015年年初以40万元的价格私下购得并使用,但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疑问1
嫌疑人是不是肇事者?
通报称,警方提取现场肇事宝马车气囊上的血迹,并与被警方抓获嫌疑男子血样等检材进行DNA比对,认定同一。现场有目击证人向警方指认,被抓男子即是肇事嫌疑人。此外,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胸口处有被车辆安全气囊撞击痕迹,和安全带勒痕,因此确定王季进就是肇事宝马车驾驶人。
疑问2
肇事者是否涉嫌毒驾?
通报称,根据警方调查,嫌疑人王季进无吸毒前科,事发后对其进行尿液检验,结果呈阴性,确认其无毒驾嫌疑。民警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距宝马车约30米左右的地面上有一袋白色粉末,后经警方提取检验后,该白色粉末为淀粉类,排除是毒品的可能。
疑问3
如何排除酒驾嫌疑?
通报称,事发后,警方提取了肇事嫌疑人的血样送检,送检血样鉴定结果为:送检的嫌疑人王季进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疑问4
肇事宝马车为查封车?
通报称,经调查:该宝马车牌号为陕AH8N88,车辆登记地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车主为许某某,初次登记日为2014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止:2016年3月31日,该车2014年底被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查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期间车辆不得办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但并不影响车辆使用。经警方鉴定,该车为宝马“730”轿车,仅标识被改为宝马“740”标识,外形及技术参数与车辆登记数据一致。该车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有效期2015年01月14日至2016年01月13日。
疑问5
肇事宝马车来自哪里?
通报称,陕AH8N88宝马车登记车主为许某某,实际使用人为王季进。经调查,该车车主因债务纠纷,车辆多次转手抵债,后王季进于2015年年初以40万元的价格私下购得并使用,但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目前警方正在对该车多次交易转手情况进行调查。
疑问6
肇事者驾照是否有效?
通报称,经调查,王季进的准驾车型为A2照,驾驶证有效起止日期为201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6日,有效期为10年期。
疑问7
嫌疑人是否“富二代”?
通报称,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江苏靖江人),暂住南京市江宁区,目前其父母在靖江老家务农。其父1992年在南京打工,后在某装饰城经营水电材料销售生意,于2006年因身体原因,将店铺交给儿子王季进经营。其母亲无工作。
疑问8
嫌疑人为何被戴头盔?
通报称,嫌疑人王季进被抓获带至派出所后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叫,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出于安全需要,警方为嫌疑人王季进戴上头盔,将其双手反铐,并用约束带控制其双腿。
疑问9
肇事宝马车是否超速?
通报称,根据调阅视频和目击证人反映,陕AH8N88宝马车肇事时瞬时车速很快,但具体的数值需要进一步进行鉴定。
肇事宝马司机妻子:
愿给每家补偿5万块
又讯据《扬子晚报》报道,据传警方已初步认定肇事者王季进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马自达轿车上两名遇难者的家属,22日在公安机关见到了肇事者妻子和父亲,受害者薛崴父亲称:肇事者妻子愿补偿每家5万元,但薛家亲友对肇事者家人的态度不能接受。
(原标题:警方回应“宝马车祸”9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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