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在经历为儿娶妻、被取款14万元、开旅社失败等一系列花销之后,3年前,赵作海将65万国家赔偿和补助款剩下的约20万元,尽数投入商丘一家投资公司,以换取每月2%的收益。去年11月,随着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突然被抓和跑路,本息一下没了着落。65万赔偿已全用光。(7月9日《法制晚报》)
赵作海11年坐冤狱换来的国家赔偿金,没有想到在短短5年左右时间就全部用光,看后令人叹息。如果投入投资公司的钱最后一分也拿不回来,今后赵作海如何维持生计是个大问题。笔者以为,赵作海的个人悲剧对我们有诸多启示,也值得有关方面深思。
首先,启示像赵作海这种“出狱人”要自觉提高自身财富管理能力。像赵作海这样过去坐过冤狱、拿到国家赔偿的“出狱人”还有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等人,以后应该还会出现,这些人坐冤狱期间没有机会积累财富自然也没有学到如何管理财富。当突然有一大笔国家赔偿金需要个人管理时,未必就有相应的能力。
至少赵作海没有财富管理能力,所以,拿钱做生意会失败,投资也会被骗。稍有投资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不能把活命的钱全部投出去,更不应该投到一家公司。尽管拉拢赵作海投资的人实在可恶,但赵作海本人缺乏生活常识、投资常识却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启示国家赔偿不能赔钱了之。尽管国家赔偿对于赵作海这样的“出狱人”是一种补偿,但是,只是简单的金钱赔偿,似乎不足以弥补“出狱人”的损失,因为坐冤狱期间损失的不仅是发展机会和金钱,个人多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也失去了提高的机会——这或许比金钱和机会更重要。
因此,我认为或许应该完善《国家赔偿法》,对于像赵作海这样坐过多年冤狱的公民,在进行金钱赔偿的同时,还应该免费进行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法制学习甚至优先解决就业,以便让他们早日适应社会发展。如果对赵作海进行过相关培训,或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另外,也启示社会多关注像赵作海这样的公民。如果有相应的社会公益组织帮助赵作海进步,如果媒体更多关注赵作海的投资行为,如果地方政府把赵作海纳入重点帮扶对象,如果赵作海周围的哪些人还有起码的良知,试问,赵作海还会陷入今天的困境吗?希望各方多关注今天仍然弱势的赵作海,多关注关心这类特殊公民。
(原标题:赵作海悲剧启示:不能赔钱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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