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期待已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文件昨日靴子落地。未来,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资金将由第三方存管。
互联网金融暴露风险隐患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18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出现了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从业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经营风险;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从业机构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就应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和业界关切。
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指导意见》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据新华社
解读
P2P行业面临大洗牌
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受冲击
商报记者 梁龄 实习生 殷荷丽
重庆商报讯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管理层人员,他们认为,《指导意见》将有效促进所有行业从业者的自律和规范性,P2P行业将面临大洗牌,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受到冲击。
P2P行业 将出现平台兼并和收购潮
“《指导意见》的出台在政策层面上减少了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来说是好事,政策基本符合预期。”深圳市共信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认为,P2P行业在经历了跑路潮、倒闭潮之后,未来市场会出现比较多的平台兼并和收购潮,最终留下那些真正有存在价值的平台。《指导意见》的出台也将有效规范行业发展,促使正规化运作的公司稳健成长。
重庆本土P2P平台“融魔方”创始人魏旭龙则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会让迅猛发展的网贷行业真正进入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中。“未来,网络借贷行业必将从理财端的创新转向借款端的创新。”魏旭龙表示,优质资产的获取能力、风控能力将成为网贷平台能否生存下来的关键。
股权众筹 利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
《指导意见》规定,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中介机构平台进行,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
魏旭龙认为,《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股权众筹融资应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这对于现有股权众筹平台有非常强的指向性。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是我国数以千万级企业中的主要力量,服务好这些企业,将有效推动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同时,《指导意见》也将进一步明确股权众筹新五板的地位,对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将会有实质利好。
第三方支付机构 可能受到冲击业务将分流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规定将对不少从事P2P资金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造成冲击。
熟悉政策人士认为,《指导意见》主要是规范第三方支付的运营,即要求第三方支付不要和银行抢生意,而更应专注于做小额、快捷、小微支付。如果未来出台的实施细则硬性规定只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存管的话,则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会受到一定冲击。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 P2P告别“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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