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拍到的高空抛物画面 渝北警方供图
商报记者 黄平
重庆商报讯 楼上时常抛下方便面、饮料瓶等垃圾,甚至还有剩菜剩饭等,这可害苦了楼下开汽修店的小伙周大明(化名)。为了抓住“元凶”,他灵机一动,装了个摄像头对准楼上区域。7月27日,他终于逮住了“罪魁祸首”,在民警的调解下,对方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摄像头抓住楼上抛物人
7月27日晚8点,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对方称自己住在渝北区空港新城某小区,楼上经常有人往楼下扔垃圾,现在他拍到了证据,希望民警前去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后,小伙把用行车记录仪拍到的一段视频播放给民警看。视频显示,当晚7点左右,一只手从楼上某阳台伸出来,扔下一个白色塑料盒。
经了解,报警小伙叫周大明,今年22岁,在该小区一楼门市经营一家汽修店。他告诉民警,近半年来,经常有莫名其妙的东西“从天而降”,“有果皮果核、饮料瓶子,甚至还有剩菜剩饭”。周大明说,有一次楼上扔下的垃圾还砸中了正在店门口维修的一辆车;而大约20天前,楼上扔下来的竟然是吃剩的桶装方便面,连面带汤,弄得他满身油渍。
民警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小区物管证实,周大明曾站在楼下喊话,希望楼上不要再乱扔垃圾,他也曾在小区内张贴标语,但都没什么效果。后来,周大明灵机一动,从自家店里拿了一个行车记录仪,将摄像头对准门市上空区域,试图找到“元凶”,不料还真找到了。
随后,民警和周大明一起来到视频显示的抛物阳台所在的住户,见到了刘女士。刚开始,刘女士拒不承认,直到看到视频后才表明确是自己所为。民警对刘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民警的调解下,刘女士向周大明赔礼道歉,并保证再也不会往楼下扔垃圾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而对于周大明擅自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民警表示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原则上需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周大明当即表示马上拆除摄像头,以后会和邻居和睦相处。
提醒
高空抛物造成伤亡要担刑责
渝北警方表示,高空抛物不仅会污染环境、影响邻里关系,而且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原标题:楼上抛下剩饭剩菜 他忍无可忍装摄像头抓“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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