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低保名单究竟保护了谁的隐私

2015年07月31日09:23  新闻专栏  作者:晏扬  
国务院早已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 国务院早已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晏扬 ​

  “低保名单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在网上公开!”近日,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致电全省多地民政局,发现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对此,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骆招群表示,国务院、广东省政府早已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

  如今这年头,吃低保固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但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进一步说,为极端贫困人群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极端贫困人群吃低保,谈不上受谁的恩赐,而是他们应当享有的权利。这是首先需要澄清的认识。

  广东省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保护隐私”的理由看似很有人情味,但却根本站不住脚。其一,违反了国务院、广东省政府的规定,属于“有令不行”。比如,国务院曾明确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并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

  其二,吃低保并不是一种隐私,没必要也不应该保密。这是因为,低保资金来自公共财政,穷人吃低保不是个人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利益。就像官员的行为关乎公共利益,因而隐私权要受到限制一样,低保户占有了公共利益,就理应让渡一部分隐私权。

  更重要的是,如果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那么阴暗的角落往往就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众所周知,在低保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乱象,很多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上了低保,很多该吃低保的人反而吃不上,这方面的问题已无须举例。

  怎样防止这些乱象?公开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显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这既是保证低保政策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尊重民众监督权的需要。所以,即使吃低保涉及个人隐私,但两弊相权,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也应当将低保名单公之于众。

  国务院和广东省的规定正是基于这个道理。不难想象,如果低保名单成了“国家机密”,谁吃低保、为何吃低保都在暗箱操作之中,其结果必然是权力上下其手,人情保、关系保泛滥,低保资金变成“唐僧肉”,而很多极端贫困的人反而享受不到低保政策。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保护隐私”的理由,难免让人投去怀疑的目光——不公开低保名单究竟保护了谁的隐私?一方面,它保护了那些违规吃低保者的“隐私”。有的人平时开着小轿车、住着大房子,不料他却暗地里吃低保,由于低保名单没有公示,他吃低保这个“隐私”便没人能够发现,于是可以一直吃下去。

  另一方面,它保护了那些失职乃至渎职者的“隐私”。在确定低保户时把关不严是失职,对极端贫困人群没有“应保尽保”也是失职,而故意为违规吃低保者提供方便是渎职,浑水摸鱼侵占低保资金则是贪腐行为……如果没有信息公开、缺乏社会监督,所有这些丑陋的“隐私”便会隐藏在暗箱之中,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低保 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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