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罗沙)记者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法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对强奸女学生的罪犯王勇执行了死刑。
此外,最高法近日还依法核准犯强奸罪、抢劫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罪犯胡存彪死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已对胡存彪执行了死刑。
最高法复核认定,被告人王勇于2010年至2012年间,在芜湖市多个中学的网络贴吧上发帖,通过网络聊天等方式,诱骗、逼迫女学生到指定地点与其见面,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女学生16人,其中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8人,其余均是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部分被害人多次或连续、长时间地实施强奸,致使被害人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被告人胡存彪于2004年至2012年间,多次在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滕州市村路上拦截妇女和无家长接送的女学生,采用暴力手段实施强奸、抢劫及猥亵犯罪,共计强奸11人,其中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7人、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3人、妇女1人,并致1名幼女重伤;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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