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男子张某在担任社区民警期间,在辖区内为非法经营网吧的朱某提供帮助,并收取其给予的好处费3万元,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后张某不服上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三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了解,男子张某今年49岁,于2010年至2014年2月在担任社区民警期间,为朱某在辖区内非法经营网吧行为提供帮助,多次收取朱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万元。后张某于2015年3月21日被查获归案,其亲属退缴了3万元违法所得。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张某法制观念淡薄,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已退缴违法所得,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故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在案人民币3万元,予以没收。一审宣判后,张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上诉。

  市三中院经审理查明,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张某未提出新的证据。法院对一审判决书所列证据予以确认,且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市三中院认为,上诉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是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法院作出驳回张某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编辑:SN117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新浪新闻

相关阅读

北京的年轻人为什么不去天津

我相信,天津一定不会只想接纳那些大红门和动物园批发市场的商户们。如果天津是开放包容、安全自在的,那些在北京睡地下室、吃盖饭、拿微薄工资的年轻人,有什么理由不去天津?

故乡的“沦陷”或是历史进步

说到底,抒写乡愁不能是无病呻吟,最重要的是,一要帮助那些被社会转型无情“遗弃”的人(好比有了数码技术,制造胶卷的人必须改行求生,他们没犯任何错);二要努力搞好“三农”的现代化建设。

这样的学生,我们能容忍吗?

其实,创新并不只限于科技,财经、政治都需要创新。中国这几十年的发展模式,也是我们创新的结果,是我们“摸着石头过河”创造出来的。除了要有能接受创新的心态,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有敢于试错的勇气。

奇葩母夜叉为何能在领导岗位

奇葩的故事还有很多,说多了于有些人是眼泪,于有些人是火气,于有些人是笑料,而于我的则更多是困惑不解:群众口碑如此差,为什么她还能够在领导岗位上一做再做?

  • 徐静波:日本绝症美女临死前都忙什么
  • 刘义杰:不应该让抱尸示众的医生寒心
  • 杨贵妃有哪几大绯闻男友
  • 伟大的作家都是上帝的私生子
  • 台湾娱乐圈简直就是近亲繁殖
  • 《港囧》性心理:偷不如偷不着
  • 勾人食欲的桃胶五花肉做法(图)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