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随意丢弃实验用狗 西安医学院:将整改
新京报讯 近日,西安医学院被曝随意丢弃实验用狗。据网友提供的多段视频显示,数十只狗被放置在楼顶,部分狗身上有多处伤口,疼得一直在抽搐。
昨晚,西安医学院通过官微就此事回应称,校方经了解情况后,发现在按规定程序做完动物实验后对动物尸体处理中有不合适行为,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妥善处理,并已要求临床医学院暂停动物实验,改善动物实验条件。
“有的肚皮淌血,有的抽搐”
昨日下午,西安多位爱狗志愿者告诉新京报记者,5日下午2时许,从西安医学院对面的住户处获悉“有人要杀狗”,“决定去现场看看。”
据医学院对面住户介绍,该现象持续有一段时间了,最近一个星期内被关在天台上实验狗数量和轮替效率有明显增加,“它们叫声凄惨,实在是听不下去了。”
据志愿者回忆,事发现场是一处空旷的露天天台,附近散落着药物注射液的包装盒及医院用的无菌巾,没有任何食物。他们在学校的基础实验楼6层顶层上发现了大约有30多只狗。志愿者提供现场图片和视频显示,部分狗身上的毛发已被烧光,裸露出烧焦的皮肤;部分狗毛发被剃净,裸露出长逾10厘米的刀口,已使用黑线缝合。“包括博美在内什么狗都有。有的肚皮在淌血,有的在地上抽搐。”
志愿者称,除了这部分已经做过实验的狗外,还有一部分等待实验的狗被拴在铁管上,看到人过来特别害怕。
新京报记者从现场视频中看到,这部分实验用狗大多卧倒在天台上的水泥地上,身上随意地裹着蓝色无菌巾,四肢和嘴用白色的纱布捆扎,它们正卧倒在地四肢不停抽动挣扎,嘴里哼叫声不断。
狗用于切除阑尾手术实验
昨日上午,有当地媒体抵达位于西安未央区北钱村辛王路的西安医学院,发现该处天台已经被清理,仅有8只健康的实验用狗被拴在六楼的栏杆上,有的狗已身亡,其余不见踪影。
“现在学校已经通知停止实验课。”昨日晚间,西安医学院一名不愿具名的学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用狗做实验,是临床专业大三的外科实验课所需。“学生会分组,每组分配一只狗。”
“切盲肠阑尾,然后做外科缝合。”上述学生称,实验的主要目的是练习各种临床操作技术和能力。他称,之所以将实验用狗的嘴巴用布条绑住,是担心它们攻击人。
他称,由于实验用狗的实验持续好几周,因而做完实验后,“中间有恢复期,需要找地方养。”之所以将狗养在楼顶,可能“学校没地方养”。据其介绍,实验用的兔子、青蛙,都装在笼子里养在厕所。
另有该校学生表示,临床医学确实需要动物进行实验。而此前她确实听说有狗被拴在顶楼,但她并没有具体了解过,“不知道它们生存条件这么恶劣。”
■回应
校方:实验教学符合相关规定
昨日晚间9时许,西安医学院通过官微就此事回应称,近日,临床医学院负责人看到媒体相关报道后,立即赶到动物手术室现场询问和了解情况,发现在按规定程序做完动物实验后对动物尸体处理中有不合适行为,反映了有些实验技术人员的不规范做法,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妥善处理。
据官方消息,该事件已引起西安医学院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要求临床医学院暂停动物实验,进一步加强相关条例学习,进行整改,改善动物实验条件,规范实验各环节管理尤其是实验后动物尸体处理务必严格按照原定规范程序进行,在全院教职工及学生中开展“尊重生命,关爱动物”教育活动。
官方澄清说,医学实验课用狗进行实验教学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实验过程也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问题发生在实验后动物尸体处理环节,对此,学校方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追问
实验用狗从哪里来?
西安医学院实验动物许可证范围不包括狗类
不少网友表示,并不反对医学实验,“我们也想知道这些实验用狗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最后到哪里去?”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在中国实验动物信息网实验动物许可证查询管理系统中,西安医学院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编号为“SYXK(陕)2010-002”,目前处于失效状态,而其实验动物范围中不包括狗类。
另一家医学院的学生石悦(化名)介绍,他们在机能实验学、外科手术学等四门课使用了实验动物,机能实验学专门上了一节实验动物介绍及处理的课。课上用到的实验动物有:兔子、鼠、牛蛙、猪、猫及灵长类动物。因为实验动物类别会对实验产生影响,所以对动物来源有特殊要求,大部分都是买来专用于实验的实验动物。
“老师不可能随便给我们野生动物或者非正式渠道获得的动物做实验的。第一,试样中有可能误伤自己或被实验动物伤害,不明来源动物可能藏有不明病原体,会对实验者造成相当大的威胁。第二,不明来源的实验动物因不确定其相关种属问题,用这种动物做出来的实验数据是不能采用到文章中的。”石悦说。
前述西安医学院的同学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学校使用动物是为了让医学生更好地掌握医学技能,而在每次实验开始前,老师都会强调要尊重实验动物,将伤害尽量降低到最小。实验后,实验过的小动物,无论是青蛙、兔子、小白鼠还是狗,最后都是放在指定容器里,交由老师统一焚烧掩埋处理。
新京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西安医学院,均无人接听。
实验完后如何处理狗?
医学院老师表示,对狗使用麻醉剂实施安乐死
据当地媒体报道,一名到场的学校老师解释,“做完实验后我们会给狗打一些药,有的狗死了,有的没有死。这些狗平时就养在楼顶,所以做完实验后我们仍然把它们放在这里,等待西安市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实验结束,是否应该对狗进行安乐死处理成为关注焦点。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据2011年《陕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动物实验中和实验结束时,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条件下,应当避免或者减轻给实验动物造成不安和疼痛。
科技部“关于发布《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处死实验动物时,须按照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安死术。在场的西安医学院老师对媒体表示,由于目前技术发展不够,现在他们对狗仍然使用麻醉剂实施安乐死。
据国家科技部此前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动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011年重庆晚报报道,借助科研项目行贿受贿、或者出现不端行为,如虐待实验小动物等,重庆市科委将对本人以及相关单位进行严惩,并拉入“黑名单”,3年之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链接
“处死实验动物须按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安死术”
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对处理实验动物有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实验动物应用过程中,应将动物的惊恐和疼痛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五条 在对实验动物进行手术、解剖或器官移植时,必须进行有效麻醉。术后恢复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镇痛和有针对性的护理及饮食调理。
第十六条 保定实验动物时,应遵循“温和保定,善良抚慰,减少痛苦和应激反应”的原则。保定器具应结构合理、规格适宜、坚固耐用、环保卫生、便于操作。在不影响实验的前提下,对动物身体的强制性限制宜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 处死实验动物时,须按照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安死术。处死现场,不宜有其他动物在场。确认动物死亡后,方可妥善处置尸体。
第十八条 在不影响实验结果判定的情况下,应选择“仁慈终点”,避免延长动物承受痛苦的时间。
第十九条 灵长类实验动物的使用仅限于非用灵长类动物不可的实验。原则上不予处死,实验结束后单独饲养,直至自然死亡。
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斐然 杨锋 实习生 刘思维
编辑:SN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