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法制网武汉1月15日电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熊斌 张政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跨省运送3公斤毒品的罪犯陈静执行死刑。
???46岁的陈静系广西浦北人。2013年10月26日,陈静雇佣崔某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驾驶牌照为豫KBA756的现代牌小轿车从河南省开封市前往广东省东莞市,次日早晨抵达东莞市新塘镇。陈静从他人处拿取毒品后,即乘坐崔某某所驾汽车沿京珠高速公路欲返回开封市。同年10月27日22时许,陈静等人途径京珠高速公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收费站时被例行检查的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陈静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4袋,共计2972.3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麻果)100.88克。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本案后认为,陈静明知是甲基苯丙胺而非法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陈静租用车辆,雇用同案被告人帮助其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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