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任侏儒山街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1年“七一”前夕组织村“两委”干部及党员共44人到北京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活动共产生费用65120元,该村与某旅行社商定,费用由旅行社先行垫付。考察结束后,该村支付考察费用2万元,剩下的45120元打了欠条。
此后,该旅行社多次向刘某某催要这笔费用未果。2014年村“两委”换届后,刘某某不再担任该村支部书记。旅行社再次催款无果,便向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16年1月,该村将45120元全部付清。办案人员介绍,“拖欠群众钱款,属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刘某某在调查期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结清了余款。考虑到该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刘某某已不再是村委会的干部,故给予其诫勉谈话的处理。”
昨从蔡甸区纪委获悉,今年1-8月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9件139人,纪律处分106人。该区严肃整治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问题,给予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6人;同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该区还瞄准基层“小五长”群体,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截留私分、侵占集体利益等腐败问题果断“亮剑”,查办相关问题67个。
(原标题:组织外出学习给旅行社打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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