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公正三湘行】衡阳中院:构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沟通机制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汤研科 衡阳报道
近年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在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沟通机制,并于今年年初联合衡阳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开湖南法院之先河。
2016年2月5日,衡阳中院召开“衡阳中院院长、庭长与全市律所主任座谈会”,共同会商建立衡阳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沟通合作机制。座谈会邀请了衡阳市29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衡阳中院院长张经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云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经伟主动向各律所主任公布自己的手机号码,欢迎律师对衡阳法院工作和法官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法院重大活动和重大审判政策出台,均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执业中遇到法官和法院影响其执业权益的,可以向本所主任反映,本所主任经依法判断后,可以直接向衡阳中院院长或纪检组长反映,可以约见院长表达诉求。院长或纪检组长认为所反映情况可能有损律师合法权益的,可据此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张经伟强调,法官和律师要彼此关注各自的核心利益。律师的核心利益就是法院、法官、法庭最大程度地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力;法官的核心利益就是每一个案件能够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确保案结事了。
天戈律所主任蔡熙中表示,建立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机制是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力推手,中院起草的《意见》讨论稿从细小处着手,维护了律师的权力。
居安律所主任肖启斌表示,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工作者,都担负着公平正义的法律责任,法官要遵守法官的职业规则,律师要遵守律师的职业规则,要在规则内行事,见得阳光。
一年来,《意见》运行状况良好,衡阳中院院长共接待衡阳律所主任80余人次,解决大小问题50余个。在衡阳中院,就有95名律师参与代理信访案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16件,占信访案件总数的33.6%。《意见》的出台实施,为法官与律师群体之间构建了规范、顺畅、有序的良性关系,推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保证了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利,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