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次泄密换来超乎想象大工程_fina
原标题:一次泄密换来超乎想象大工程_fina
4日晚8点,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播出。专题片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有光的地方,也往往会有阴影。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有极少数人,在光与阴影之间,倒向了错误的方向,走上了腐败的道路。
“水利上有工程
就给他引荐”
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有众多违纪行为,其中,最为恶劣的问题是故意泄露案情。
袁卫华第一次泄密,就换来了一个超乎他想象的大工程。
“中纪委找我谈话,我也心里没底,不知道谈什么问题,所以我给他打电话,他当时也跟我说没啥,就是在调查某案过程中,有一个情节需要你证明,我从内心是表示感谢吧,那我们水利上有工程,就给他引荐。”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书记侯凤岐说。
第一个工程被交给了袁卫华父亲的工程队。在儿子到中纪委工作之前,袁卫华的父亲手下只有一支三五个人的小包工队,只能承接一些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工程,但他儿子却帮他逐渐成为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袁卫华则要求父亲订立遗嘱,写明“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大儿子袁卫华”。多年来,袁卫华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袁卫华除了通过拿工程牟利,也收受大量财物。
用自己1万元的表
换别人50万元名表
沈佳先后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担任负责人。经调查,他先后收受了45个人的97次贿赂,数额达两千多万元。2016年8月,沈佳被判无期徒刑,200多页的判决书逐一认定了52项犯罪事实,法院宣读用了一个多小时。
沈佳熟悉各种调查方法、调查流程。他一边滥用职权谋取利益,一边用各种手段规避调查。“他用自己1万块钱的表换别人50万块钱的表,用10万块钱的车换别人50万块钱的车,他觉得收别人的钱是受贿,而换表这种方式是更好的掩护。”专案组工作人员刘贵春说。
沈佳掌握的权力让被调查对象不惜重金拉拢他。沈佳收受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原总经理王艾华100万元贿赂,和他串通,让他安排假证人,提供假口供应对调查。事成之后,沈佳向该负责人索贿,一开口就要几百万元。
“他说他要买房子,需要三四百万元,当时我说这个钱太多了,他就有点跟我恼了,他说这点事都办不了,一看我就得罪不起,完了就给他送去了。”王艾华说。
帮别人升了官
也就被拉下了水
在中央纪委查处的17名机关干部中,不少人都在自己所联系的地区,把谋利空间延伸到了纪检之外的领域。由于手握执纪监督权,使得他们成为别有用心的人重点“围猎”的对象。
曹立新,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他曾经在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十多年,长期联系山西,也正处于山西政治生态恶化的时期。行贿人几乎都是通过饭局结识他的,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冯朝辉就是其中之一,他结交曹立新,目的明确——帮助自己晋升职务。
冯朝辉经常找各种机会和他见面,过年过节送卡送物,有一次直接送了十万块钱。“当时也是死活不要,但禁不住我硬劝,给他扔到车上我就走了嘛。”而冯朝辉也通过他打招呼,获得了职务上的提拔。最终,冯朝辉因其他问题被调查,也把曹立新交代了出来。
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央纪委制定了各种具体规定,对机关干部在地方的行为作出明确约束。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工作对象交往;不得向联系地区发布指示,答复有关的咨询和请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私营企业主进行联系。
为了加大自我监督力度,中纪委近两年还有一项重要举措是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既要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执纪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也要严肃问责。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