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审搬进病房调解成功
华商报讯(记者 袁小锋)借款19500元,原告要了20年……如今年过八旬的债主将借钱人告上法庭。近日,耀州区人民法院将这起民间借贷案庭审现场搬进病房。次日,被告就还了欠了20年的债。
发黄借条见证20年要债艰难
3月2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耀州区人民法院见到了法官杨海平。他介绍,原告王治清今年已86岁,被告童某于1996年分三笔共借王治清现金19500元并约定了利息。王催要多年未果,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1月23日,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童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要求承担诉讼费用。华商报记者在法院见到,被告童某当年给王治清老人写下的欠条已经发黄,有的地方稍微触碰就可能损毁。
法官庭前多次到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并仔细调查核对了王治清老人当年借钱的前后经过后,通知被告要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杨海平提到一个细节,王治清曾担心地对他说,他要是死了,这借条是不是就没用了。
原告突骨折 庭审临时搬进病房
“在开庭的前一天,我们通知原告要按时参加诉讼,但接电话的王治清的家人却问我‘你们法院有电梯没有’。”杨海平当时一愣,“我就问‘你们这是啥意思’?结果他们回答说老人小腿骨折住院了。”
由于开庭时间已确定,再往后推迟也比较麻烦,原告年事已高且因伤无法下床等,杨海平立即通知被告童某,开庭的地点改在原告住院的医院。
3月9日一大早,法官杨海平与被告童某一起来到青岗岭骨伤医院病房,开庭审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审中,在听取双方诉求后,法官当庭主持调解。在病床前的被告很受触动,当即表示次日将欠款本金19500元及利息10000元履行完毕。
“第二天上午被告就把29500元现金交到法院。我们赶到医院亲手将这笔钱交到王治清老人手上。”杨海平表示,这次在病房内的庭审,最终以调解结束,“我们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便利和服务,也现场普法,教育被告,也让旁观群众受到了教育。”
王治清的病友们和医院的医护人员感慨道:“这不仅仅是庭审,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让我们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法律。”
责任编辑:倪子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