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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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8部门发文,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教育部等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也曾明确指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
校园暴力是一个不易诊断的“社会病”,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又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命题,想一下子“药到病除”没那么容易。从“工读学校”到“专门学校”,改变的不应仅仅是名字,还涉及到办学理念、政策支持、师资配备和管理模式等。“专门学校”要完成“矫正改良”的任务,成为教育链条中必要的一环而不是尴尬的一角,显然不是凭教育部门一己之力就可以做到的。
校园暴力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的统筹调配。《校园暴力法》的出台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应成为一种普遍共识,在法律层面先要体现出威慑力。要确保对学生的相应处置是在学校确已尽到应有教育义务的前提下进行,避免个别学校“责任后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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