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海上的清污人员投放吸油毡,用于吸附海面上的油渍 曾志远 摄
中新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 程春雨)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召开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3起船舶油污事故的理赔报告,涉及赔偿金额近1600万元。
其中,“山宏12”轮油污事故理赔是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首次理赔“有主”船舶油污损害案件,标志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工作取得新突破。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许如清在会上作总结讲话时指出,为更好地推进基金的使用工作,要未雨绸缪,进一步完善基金制度,并做好相关政策储备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推进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要加强宣传和沟通工作,发挥好基金的辐射效应;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决策和运行机制,增强基金的使用效果。(完)
责任编辑:初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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