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观察|等不得刘鑫道歉,还有更好的方式宽慰江歌母亲
江歌案引发的舆论海啸仍未平息。有人说,这是两个受害人之间上演的“相煎何急”。可从舆论场景看,互耗局面早就从江母、刘鑫二人之间延及整个舆论场。
“为朋友两肋插刀,朋友却在岁月静好”的争议性情节,将这起纯“私人”事件带入公共舆论管道,自然有其必然性。但当下的舆情图谱却更多的是“情绪对情绪”,人们批发着愤怒,零售着仇恨——虽然这事仍处在“情绪太多,事实不够用”的状态,虽然眼下支撑“江歌替刘鑫而死”的核心情节“挡刀说”和“关门拒救说”并未确证。
愤懑可以理解,因为附在朴素正义观之上的情绪,总需要宣泄的出口。也不必将那些止步于暴戾之前的据实批判斥为舆论暴力,不能说一个人批是正常表达,一万个人批就是网络暴力,是不是舆论暴力关键看其质地,而非话语厚度。本质上,模糊道德分野进而给懦弱以奔向坏的动力,未必比道德裹挟式审判更好。
但合理的情绪呈现,应该围绕确定性事实,而不宜根据不确定信源与脑补情节。刘鑫及其家人事后表现的明显不当不可否认,这引发激愤很正常;但案发现场“室友替死,自己偷生”的情景并未得到证实,以此为据点发射道德炮弹,快意泄恨,还有失妥当。
很多愤怒情绪的出发点,还是站在江母一边。他们为江母鸣不平:失女之痛,其悲孰甚?何况是跟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女。这意味着,江母的精神支柱极可能因此坍塌。而江母可堪同情的处境,愈发增加了网民对刘鑫事后冷血反应的愤怒。所以,他们心中也生成了某种正义逻辑:骂刘鑫不是为了自身宣泄,而是为了江歌母亲。
得承认,这类逻辑未必全无道理,比如某自媒体大V就说,她联系到江母后,江母说“我现在内心很脆弱,多亏有无数的正义之士这样支持我,否则我坚持不下去”。
江母的确需要声援声音,来为悲苦中的自身掌灯,但她真的需要那种“以仇恨呼应仇恨”的支持吗?
答案是,江母最不需要的,就是打着“同情她”之名的愤怒。把愤怒变成同情的出口,用愤怒对江母仍难平静的内心火上浇油,只会让负面情绪在频密加成中越变越厚,最终让内心频受剧烈冲击,难以从中摆脱。
尽管很难说,仇恨对江母是直接的心灵罂粟,但绝非什么“心理补品”。我们不必为其代行宽容,也不必要求其放弃怨怼,她的“不宽容”是一个母亲丧女并遭“二次伤害”后的自我交代。但我们却可以用更温润的宽慰,让她在时间的荡涤中渐次遗忘积怨——有些恨很难用宽容消释,但却能消融于时间。
她需要声援,本质上需要的也是心理劝慰,让她知道她不是“一个人”,而不是延长痛苦宰制她情绪的时间。
从现实角度看,鼓动仇恨也只会让江母变得更加被动。刘鑫的身份印记其实有几个:牵连者,受害者,证人。前两个身份早已在喧噪的舆论场被解读得太多,但“证人”身份被提及得却较少。就眼下看,刘鑫的证词,对案件判决有不小的影响,甚至关涉到凶手能否罪有应得。
对江母来说,客观上,她需要的是凶手被依法严惩,而不是证人被逼到墙角后失声。
因而,真要为江歌母亲好,就别“以仇恨呼应仇恨”,不苛求她“谅解”,但也别让她在仇恨里越陷越深。最好的办法,就是宽慰她,让她的血痂在时间濡沫下渐次愈合。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