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胡浩浩 徐静)“我们库尔勒市是文明城市,身为库尔勒的一员我特别自豪,虽然我在村里生活,但是文明的规矩一定要有的,你看我们杜尔比村的《村规民约》就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等规定。”库尔勒市上户镇杜尔比村的村民王伟说。
12月5日,走进库尔勒市上户镇杜尔比村看到,该村在村辖区内显眼的位置都张贴了内容丰富、最新版的“《村规民约》”,村民们又对其喜称—新“家规”。
“《村规民约》是我们大家制定的,既然制定好了就要按约定的去执行,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该村村民阿依努·喀依尔说。
该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涵盖7个方面,除国家政策法规、化解农事矛盾等内容外。新修订的《村规民约》还对村民子女考取大学、村民去世后安葬、环境卫生治理等事宜做了相应规范。针对部分村民家庭比较贫困的情况,该村《村规民约》提出对老人去世给其家属发放安葬费200元;对于环境卫生做得好的家庭予以奖励;考上大学的村民子女可凭录取通知书领取2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
“此次在《村规民约》修订方面,我们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围绕社会稳定、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村规民约》,充分体现了全体村民的意愿。”该村党支部书记艾亥提·艾买提说。
谈及《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库尔勒市上户镇党委书记黄雄表示,《村规民约》不仅强化了村民“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自我约束意识,又形成了“遵守《村规民约》光荣、违反《村规民约》可耻”的舆论导向,对践行总目标、经济发展和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截止目前,库尔勒市上户镇5个村已全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制定和完善了《村规民约》,并由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及村干部具体监督执行,以村民自己制定的“家规”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