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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媒商看担当,事关每名政法干警

从媒商看担当,事关每名政法干警
2018年01月24日 22:05 法制网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午光言

1月22-23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新媒体时代,政法干警既要有智商、情商,又要有媒商,善于以主动坦诚姿态与社会沟通,以开放包容心态面对新媒体,养成在新媒体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

  有人曾对智商、情商、媒商如是定位:智商是指一个人所具备的做事能力,情商是指一个人所具备的做人能力,而媒商则指一个人所具备的做公众人物的能力。虽非权威表述,但有一定道理。在不同的语境下、面对不同的对象,智商、情商、媒商的内涵自是不同,对于职业要求、职业素养的考量不容回避。

  新媒体时代,政法干警应当具备的媒商,不只是要学会如何面对新媒体,增强利用新媒体做好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敢于直面新媒体监督,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敷衍网民,用担当展示执法司法能力、维护执法司法权威、树立执法司法公信。

  1月23日,郑州中院二审改判电梯劝烟猝死案劝阻医生无责,既是裁判说理、以案释法的一大范例,也是法院、法官用行动积极回应媒体关注焦点的一个样本,满满的媒商获得了网民的一致点赞。于个人而言,这起个案的判决让当事双方的纠纷一锤定音;于社会而言,这是法律对维护公序良俗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诠释和解读,让公众看到了法院、法官在为仗义执言者撑腰时应有的担当。将这样的判决置于新媒体聚焦下,其说服力、权威性不言而喻。一切猜忌质疑、流言蜚语都不攻自破,这是新时代政法干警智商、情商、媒商三者有机结合的很好展示。

  从媒商看担当,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给全国每名政法干警的一大信号、提出的一大要求。郑州中院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很好的示范,但要使每名政法干警都能具备如此媒商,政法工作任重道远。政法干警应当具备的媒商,不是在面对新媒体时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更不是为了迎合新媒体而置法律于不顾,而是要积极展示依法规范执法司法的形象。

  如果将媒商分成上、中、下三个层次,那么面对新媒体监督绕着走,奉行删帖、敷衍者,此为下等水平,得不到信任,也难打胜仗;在面对新媒体监督时,有敢于主动发声的能力和底气者,此为中等水平,能扭转舆论导向,但短期内难以挽回已造成的负面影响;而要达到最高端的媒商境界,就要遵循此次会议所提出的,要有“在‘麻烦’到来之前就‘扣动扳机’”的舆情风险防范意识。如此,方能从源头上杜绝不必要的舆情炒作,消除不必要的猜疑,打赢舆论主动仗、抢占舆论主阵地、唱响法治好声音。

        政法干警并非公众人物,但在人民群众心中,每一名政法干警的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这个群体的整体形象,尤其是当政法干警的不当言行、不规范的执法司法情形,通过新媒体传播后,损害后果尤甚。因而,在新媒体时代,每名政法干警都要具备较高的媒商,增强政法司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当好政法工作的代言人。

文章来源: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午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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