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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3月1日起,昆明2018驾照销分新规来了!有驾照的都看看

重磅!3月1日起,昆明2018驾照销分新规来了!有驾照的都看看
2018年02月24日 18:06 春城晚报

今年春节晚会上的小品《学车》中有这样一个片段:教练指着白发苍苍还要求学车的两个老人说:“学车图啥呀?给儿女销分呐?那是违规的!”

这句话让观众哄堂大笑,因为它实在太真实,也太一针见血了。

2013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催生了一个新的产业链——“买分卖分”。亲戚朋友也相互借照销分。

现在,我要说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昆明的老司机们

如果你还抱着这样的侥幸开车

那么再过4天老司机就会遇上新问题!

因为

2018年3月1日起

将无法再卖分、买分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

面签

也就是说: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so,临时找替身是行不通了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据了解,目前“交管12123”手机App在云南的推广使用主要集中在昆明,因此此次新政对昆明老司机的影响是最明显的。

大家可能现在还有点懵,让我们举一个例子:

假如韩梅梅开着李雷的车闯了红灯,被电子眼照到了,要罚款200元、记6分。

现在韩梅梅可以拿着自己的驾照去便民服务点、交警大厅违法处置自助机等便民渠道处理。

但3月1日以后,她就不能这样处理了,需要先去分局绑定李雷的车才能处理。而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发生的违法处置。

变化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驾驶员可以直接在全市各交警便民服务点、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3月1日后,需要前往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面签并绑定涉事车辆才能处理。

正在脑洞大开想怎么钻空子?

别想了,交警蜀黍都替大伙想好了↓

一车最多绑定3人,一人最多绑3车

1、同一机动车只能同时被不超过3名驾驶人绑定;

2、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同时绑定不超过3台机动车;

3、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历史累计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能超过5辆。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来不及了!

如果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就只能处理3月5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

这就杜绝了先违章再面签绑定扣分的情况。想临时找替身,也就不太可能了。

车不能借给绑定外的人开?也不是!

当然可以借给绑定外的人开,但是就要提醒对方千万千万别违章,不然扣的还是这3人的分。

你也可以像这位正能量的朋友这样想!毕竟借车出事的案例实在不少……

公用车怎么办?租车的怎么办?

公司的车或者租车,在处理电子眼记分时,以前可在便民服务点等便民渠道处理。但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对于云南的老司机们来说

下面这些信息很重要:

这样绑定自己的机动车

首先要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并注册成为用户。

然后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然后审核(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注意:

在这里只能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这样绑定多辆车

但如果要绑定多辆车,就需要去一趟交警处罚窗口了。也就是传说中的要面签!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此外,还有许多问题雪片般地飞了过来。等待交警部门一一解答。

代驾怎么办?

有没有考虑过家里有10多辆车的土豪的想法?

这是要断了共享汽车的后路吗?

但说来说去,这些规矩都是为了大家遵守交规,安全行车。

这样霸气的老司机才最招人喜欢。

愿所有老司机都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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