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不光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许久未见的同学朋友之间也要聚聚
聚会免不了要喝酒
于是所谓的“免责承诺书”出现了
网友把它戏称为“生死状”
2月21日在青海西宁
同学聚餐前纷纷签字
组织者当场宣读承诺书
随后大家落座开始用餐
其实在网上搜一搜
类似的“免责声明”并不少见
▼
为什么聚会要签“生死状”?
看看下面这些案例就明白了。
签了这张“生死状”,
真的就可以免责了吗?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军认为,这样的酒后免责承诺书应当是无效的。从《合同法》的角度而言,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
张耀军表示,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生效判例来看,对于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所以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
网友评论
聚会饮酒没有什么,
关键是约束自己的行为,
并提倡健康的餐桌文化,
而不是靠一张所谓的“免责承诺书”!
来源:综合北京青年报、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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